異鄉苦工 wrote:請問一下被告的理由是...(恕刪) 萬中選一?台灣一年就有300多起醫療糾紛(這只是浮上台面噢)全台灣目前有5萬名醫師,等於平均每年每170個醫師就有一個醫師被告所以被告比例可不是萬中選一喔,是百中選一而且更慘的是,連有名的百大名醫,連醫師都願意給他開的名醫,都還被告還被汙辱所以難怪會被叫鬼島
黑色小老虎 wrote:對了 補充一下 等病床的時候我有說的很清楚 我們很願意自費病床喔!付得起拉!但是醫院說 目前沒有!請你繼續等等等... 所以醫院不是服務業不是你有錢付 就會有床位不是你有錢 就一定救的活不是你有錢 就得順著你意思這樣有清楚了吼 別再去醫院自討沒趣了
異鄉苦工 wrote:請問一下被告的理由是...(恕刪) 如果針對此事,那個跟醫療沒什麼關係,純粹是狗咬呂洞賓的案例!一個患有心臟病的大學生,隱瞞病情的嚴重性硬要下場玩漆彈,教練不但制止也簽下切結書了,最終妥協讓他在在場觀戰!即使觀戰也得全副武裝做好防護,然後在準備開始前得緊張感就讓他病發了~倒地...沒呼吸...沒心跳...我只是當時現場唯一持有高級急救證照的人,所以做了現場的急救直到EMT的人員來到接手,從沒心跳做到有心跳,一路從山上抬著擔架跟EMT大哥輪流急救下山跟隨到急診室,(真實情況跟上課模擬真的是兩回事~不間斷的CPR做到自己真的隨時可能會缺氧)當下進了急診室是保住了生命跡象,醫師還跟家屬說幸好有做第一時間的急救不然根本撐不到醫院,當下家屬還哭著跟我們道謝!但是,病人狀況不好~到第二天還是不治......這一切直到半年後,沒錯!事發半年囉~漆彈場老闆打電話給我說我跟A與B被某某家屬告了,對了還有當天的EMT大哥也在名單內(被質疑太慢~ 啃!我們在山上耶!)因為那天現場有協助急救的並且抬擔架下山的 正是 我 + A + B + EMT大哥 四人,家屬質疑我們飛醫療人員並且懷疑是因為處置不當才造成死因,但是無論防護上、場地的告知上、醫院的紀錄、證照...等,我們都很站得住腳依照律師的解釋我們根本不會輸,而且這種官司打很快大概半年就會有結果了......很快?半年?這代表說我們這半年內必須得讓法院隨傳隨到?(這是什麼爛法律)好啦!重點是我當時在當兵啦......上法院我鐵定被長官盯得很難看......我不過是休假期間跟朋友去玩生存遊戲罷了!加上大家都有各自的工作問題,而且老闆又是生意人根本不想惹事生非,也不好意思要麻煩我們這些常客,所以他就決定請律師去跟家屬談和解,基於他是在這邊過世的老闆只是"道義"上包個50萬白包再超過他就一毛都不給了,據律師的說法是 打官司他們一毛也拿不到,但是大家就得辛苦點跑法院了!然後家屬有錢收雖然價錢跟他們開得天壤地別,但也是願意和解了,媽的!終究就是為了錢...感覺就是逼我們看著她兒子現場死掉~這樣子的社會誰敢救人呀!
正義之貓 wrote:一個患有心臟病的大學生,隱瞞病情的嚴重性硬要下場玩漆彈,教練不但制止也簽下切結書了,最終妥協讓他在在場觀戰!即使觀戰也得全副武裝做好防護,然後在準備開始前得緊張感就讓他病發了~倒地... 辛苦了~~其實您根本不必解釋給做苦工的人聽~~~反正做苦工的人認為家屬不會亂告~~~就算有也是萬分之一~~~而醫生個個都是黑心~~只想賺錢~~有機會更是隨時想搞死病人~~~
還好自己不必太擔心,以前過命交情的同學很爭氣,各科醫師都有,自家家人也當醫師(喔!對了,最近他有一個病人第一次來看診,排檢查都還沒做完,先回家後病情惡化掛急診。後來告醫師應該要看出該住院而未看出!),所以以後大小病不難找到肯伸出援手的醫師。沒有醫師朋友的人,趕快找找有沒有親戚小孩念醫科,先打好關係吧!免得過幾年,開個小刀,生個小孩,都要出國去了.......
黑色小老虎 wrote:那你可以先解釋 病人和客人有什麼不一樣嗎?....(恕刪) 這問題,竟然一時之間也不知如何解釋....雞和鴨有什麼不同=>不都可以吃嗎豬和牛有什麼不同=>還是都可以吃啊貓和狗有什麼不同=>這不能吃了...啊.....我知道為什麼突然語塞了因為從來沒想過,竟然有人會問這種問題,奇才!奇才啊!
asdcxztreo wrote:這問題,竟然一時之間...(恕刪) 豈只奇才看看他對消防的自我良好見解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0&t=2869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