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h wrote:其實應該建議法官要判更嚴一點,以後醫療糾紛有病患死亡就學以前太醫醫死皇族一樣,通通判死刑:而病患有病沒醫好,就通通判無期徒刑,不管他是多資深的醫師,多有經驗的教授或是初入醫界的醫師,這樣才會促進醫療進步,叫醫師不敢再犯錯 乾脆只要有醫療糾紛....通通判無期徒刑 or 判賠3000W!!醫學系馬上18分就可以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