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所有奶類、三歲以下嬰幼兒、孕婦及餵哺母乳女性的食品中的三聚氰胺上限為1ppm , 其他食物2.5ppm", 理由是"殺蟲劑都可能含三聚氰胺, 食物生產/處理過程中也可能由其他物質轉變出微量三聚氰胺", 所以"難以零容忍規管".但是, 生產牛奶的含一點點不超標, 做蛋糕的含微量的又可以, 還有餅乾,咖啡,糖,乳酪等等, 再加上其他什麼有的沒的添加劑, 每個產品獨立驗每種都不超標, 但我們每天每樣食一點點, 一二十年後出問題都不知找誰負責.
Luciano.D wrote:我想各位請先搞清楚 ...(恕刪) 原本就不可以出現在食品內的東西,我管你2.5ppm是不是很少,我管你是不是跟豬一樣天天吃,「不行有任何殘餘」這才是應該要的標準!!!0.25ppm我都嫌多了!竟然還有人說2.5ppm不多!!馬政府當初的高道德標準在哪裡?我怎麼覺得這個政府毫無道德良心?放任民眾來吃毒藥?碼的,真懷念扁政府的「爛攤子」
Luciano.D wrote:ppm 白話點就是百萬分之一 也就是1萬公斤有1克含量套入中華民國標準就是 1萬公斤含三聚氰胺超過2.5克就是過量..(恕刪) 疑?是我記錯還是你記錯啊?所謂2.5PPM應該是1000公斤含三聚氰胺超過2.5克就是過量吧
Ethan Liu wrote:標準為誰而訂? 學者...(恕刪) 你確定是業者而以嗎???我到是認為討好大陸的成分比較多 抗議?要求道歉?出團考察全面禁止進口這些話說錯了被施壓才來拿人民的命來當交換條件吧好笑 現在政治人物嘴砲功夫越來越厲害了國之將亡 必有妖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