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YEH wrote:
輔具為國外購入者,故須另檢附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核准該項輔具輸入之證明文件,方能通過申請補助。...(恕刪)
問那承辦人,是哪一條規定載明,呼吸器輔具自國外購入,需另檢附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核准該項輔具輸入之證明文件?
再不然就說你要提出行政訴訟,看他是不要是跟你跑法律流程
CP-YEH wrote:
已經向桃園市衛生局局長信箱反應,也告知新北通知申請案例,
他就一直跳針說需要衛福部的自用申請,我與她爭辯說身障證明已經通過,
醫師診斷證明及評估報告也檢附,購買一台呼吸器不是自用那什麼才是自用,
也提出疑義網路上告知檢附文件清單並沒有說需要衛福部的自用申請,
她告知那是一般申請案件,輔具為國外購入者故須另檢附向衛生福利部
申請核准該項輔具輸入之證明文件,方能通過申請補助。
tai_galaxy wrote:
去的時候就直接手機開錄音放在桌上開始洽談...(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