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中止症與陽壓呼吸器討論<第一頁注意事項必讀>


CP-YEH wrote:
輔具為國外購入者,故須另檢附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核准該項輔具輸入之證明文件,方能通過申請補助。...(恕刪)


問那承辦人,是哪一條規定載明,呼吸器輔具自國外購入,需另檢附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核准該項輔具輸入之證明文件?

再不然就說你要提出行政訴訟,看他是不要是跟你跑法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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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衛生署局長信箱回覆附檔
"衛部照字第1031561261A號函釋"
CP-YEH wrote:
已經向桃園市衛生局局長信箱反應,也告知新北通知申請案例,
他就一直跳針說需要衛福部的自用申請,我與她爭辯說身障證明已經通過,
醫師診斷證明及評估報告也檢附,購買一台呼吸器不是自用那什麼才是自用,
也提出疑義網路上告知檢附文件清單並沒有說需要衛福部的自用申請,
她告知那是一般申請案件,輔具為國外購入者故須另檢附向衛生福利部
申請核准該項輔具輸入之證明文件,方能通過申請補助。

不要跟他一直講國外購入
國外購入當然要衛福部的醫療器材進口同意書才能進口輸入
要跟他說我是自行攜帶呢?
如果還是回覆需要衛福部的醫療器材進口同意書
那再問...
我每個月都出國出差是不是每個月都要申請醫療器材進口同意書才能帶進帶出?

golihi wrote:
不要跟他一直講國外...(恕刪)


我也一直說是自己從國外購買帶回來,她說收據沒有統編就必須
檢附衛福部申請自用證明!

CP-YEH wrote:
我也一直說是自己從國外購買帶回來,她說收據沒有統編就必須
檢附衛福部申請自用證明!

這個承辦人真是鬼打牆
那一條規定需要統編
收據及購買證明都可以
最後開大絕
遷戶籍到新北市
辦完領到再遷回桃園

CP-YEH wrote:
我也一直說是自己從國...(恕刪)

去的時候就直接手機開錄音放在桌上開始洽談
會發現應該容易的多了!看這官僚心態還要不要繼續

tai_galaxy wrote:
去的時候就直接手機開錄音放在桌上開始洽談...(恕刪)

可以這樣嗎?法律上對方不能拒絕你錄音嗎?

發現一個跟睡眠、OSA、CPAP有關的BLOG,不確定是否是國內CPAP廠商的,請自行參考判斷
https://breathesmarter.wordpr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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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B wrote:
可以這樣嗎?法律上對...(恕刪)

你好
這是在公開的場合公開的對話
談論的非私密對話是可行的,需先告知
且是為自身權益做保障而非偷取他人的秘密喔
對雙方都是保障
如果真的需要附上「同意進口文件」才能買,那進口的日期就會列在海關的文件上,等機器拿到手了,連續用六個月後,拿著六個月的紀錄找醫生簽證,送去衛生局「申請核定」

但問題是,這交出去的「同意進口文件」顯示,早在六個多月前你就買了....

這根本是互為矛盾的狗屁程序,要有六個月的使用記錄,卻又要提供「同意進口文件」,等於是自辦進口=無法申請補助嘛,還需要什麼鬼「同意進口證明」?

除非那六個月的報告是藉由租借機來產生,那之後才能等核准自辦進口後,再買機器,這樣才可行,但實在是有點搞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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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B wrote:
如果真的需要附上「...(恕刪)

記得很久前就有呼友問過當地的公所人員

會這麼"搞剛"...就是因為政府很不想補助...

畢竟...小小人民要從政府口袋中掏錢...難度本來就極高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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