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 可怕的法律即將通過!!衛生署欲將護理師變成合法密醫!!

swiftboy wrote:
何必24小時內醫囑還要醫師蓋章背書呢???

法律規定的,沒辦法
我也認為,不應該通過這項法律
甚至認為,台灣醫護界都該照著法律走
護士應該在醫生的監護下施行注射
或是由醫生執行這項工作
護士,就當個輔助角色就好
((回頭))老婆,你說這樣對不對

老實說,台灣的護士只要英文夠好,能考取美國RN的
都可以直接取得移民,因為台灣臨床的護士
有很多都做了醫生的工作
這在其他國家都是很搶手的

台灣的護士幾乎做了大部分醫生該CARE的部份
你以為台灣專科護理師的水準,像是掛號門診護士嗎?
有很多都只是職員,而沒有護士執照,因為文書工作不需要護士執照

也有部份專科醫生,醫囑都是護士告訴他要開什麼
然後請他寫好蓋章而已
這最常出現在重症RCW,ICU,CCU當中
不過,我個人並不支持這樣的法案通過

因為,醫院就可以合法加重護士的工作量
薪水,還是那麼少
天機不可洩漏,做莊的怎麼可能會輸
護理師考試分兩次
第一次筆試,過了以後才可以參加第二次考試
兩次都通過才有專科護理師的認可
而且就像一般考試一樣,一堆人一起考試
如果作弊就可以過,那我想您就要擔心了
aaron~
個人認為這是在幫緊急醫療解套,例如像救護車的隨車救護人員,照規定救護車的救護人員僅能作有限度的侵入式急救措施,有了這個新規定,以後只要有專業的護理師隨車,就可以進行較完整的侵入式急救措施,也許可以增加救活率,當然前提是要有適當的把關與稽核
是不懂裝懂,還是要故意誤導

專科護理師跟醫師的訓練根本就不同,兩個不同職業屬性的有什麼好比較?
醫師要知道的是: 為什麼, why
專科護理師是: 如何做, how
ex:一個病人進來,醫師要做的是知道病因,擬定醫療方針,而專科護理師則是執行醫囑或依經驗提供醫師作判斷依據
很多專科護理師都已經當10幾年以上的老護士了,很多臨床的事,如打針..當然會比一般剛進醫院的住院醫師強
但是在醫學的thinking process及基礎醫學上的程度,根本不能跟正統受訓的醫師相比
常常有很多專科護理師會說:某某醫師,我覺得xxx(病人)怪怪的,他會不會是xxx(疾病)
可是他根據的是''經驗''而不是''醫學知識''
醫師在臨床上當然需要藉助這些經驗,但如果以為只要靠這些''經驗''就可以忽略''知識''
那你也把醫療這件事想的太簡單了

當然如果是某些國家訓練的醫師我就不予置評了,那些人有的連5年級學生的程度都不如
我必須說我寧願要一個有經驗的專科護理師,也不要5個不學無術的傢伙
最好啦 這樣還需要醫生嗎 醫學系的跟護理系的 生病你找誰阿
侵入性治療
只要打針抽血都算
.......
如果都要醫師做那醫師會累死
xelos wrote:
專科護理師跟醫師的訓練根本就不同,兩個不同職業屬性的有什麼好比較?
醫師要知道的是: 為什麼, why
專科護理師是: 如何做, how
ex:一個病人進來,醫師要做的是知道病因,擬定醫療方針,而專科護理師則是執行醫囑或依經驗提供醫師作判斷依據
很多專科護理師都已經當10幾年以上的老護士了,很多臨床的事,如打針..當然會比一般剛進醫院的住院醫師強
但是在醫學的thinking process及基礎醫學上的程度,根本不能跟正統受訓的醫師相比
常常有很多專科護理師會說:某某醫師,我覺得xxx(病人)怪怪的,他會不會是xxx(疾病)
可是他根據的是''經驗''而不是''醫學知識''
醫師在臨床上當然需要藉助這些經驗,但如果以為只要靠這些''經驗''就可以忽略''知識''


中肯!!
我比較有興趣的是你們什麼時候要開始砲轟後四醫

反正把非我族類都殺個精光就對了
自己的老婆自己疼,如果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比你還疼你的老婆,那你就離麻煩不遠了。
護士的流程是,護士==>護理師,護理師是國家考試,但是說真的很好考,有讀書就考的到,這部分就是學理部分。但是評斷護士的好壞不光是學理強,臨床更要強,不然根本就沒辦法在危急時做出正確處理。專科護理師在醫界已出現很久,但是法律上並不承認。所以現在修法讓專科護理師被承認並無不妥,專科護理師並不等同於一般護理師,目前據我所知只有幾家大型醫學中心有在培訓,例如長庚,長庚的專科護理師要經過考試==>上課==>考試的流程。而必須有護理師執照且必須工作好幾年才有資格可以報名,並不是像一般護理師只要看看書就可以,而考試也是由真人下去模擬可能會發生的突發狀況,所以難度之高,可以想像!有興趣的可以去長庚急診室穿藍色衣服得有些就是專科護理師,病房部分就是穿著米白色套裝或是一般護士服,但是胸前有掛專科護理師的名牌。
xelos wrote:
是不懂裝懂,還是要故意誤導

專科護理師跟醫師的訓練根本就不同,兩個不同職業屬性的有什麼好比較?
醫師要知道的是: 為什麼, why
專科護理師是: 如何做, how
ex:一個病人進來,醫師要做的是知道病因,擬定醫療方針,而專科護理師則是執行醫囑或依經驗提供醫師作判斷依據
很多專科護理師都已經當10幾年以上的老護士了,很多臨床的事,如打針..當然會比一般剛進醫院的住院醫師強
但是在醫學的thinking process及基礎醫學上的程度,根本不能跟正統受訓的醫師相比
常常有很多專科護理師會說:某某醫師,我覺得xxx(病人)怪怪的,他會不會是xxx(疾病)
可是他根據的是''經驗''而不是''醫學知識''
醫師在臨床上當然需要藉助這些經驗,但如果以為只要靠這些''經驗''就可以忽略''知識''
那你也把醫療這件事想的太簡單了

本日最中肯+1
因為專科護理師靠的是經驗,醫師靠的是學理
所以最常接觸病人往往才是第一線作判斷的
也最能在緊急的時刻做立即處理的人
修法並無不妥
但是我擔心醫糾會越來越多
醫護界有時候也是很黑暗的
天機不可洩漏,做莊的怎麼可能會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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