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跟警方要對方的基本資料,一定要包含身份證字號
2.然後向法院(事故發生地或對方的戶籍地之管轄法院)聲請假扣押,至於假扣押的金額請自行評估,
但要記住,如果你聲請假扣押60萬元,原則上你要供擔保提存的金額就是20萬元,最好聲請假扣押裁定時
,就要聲請以現金或XX銀行XX分行一年期無記名定期存單擔保(用定存單的利息比現金高一點,但麻煩的是
一年要換單一次,至於用哪家銀行的,請先向你往來的銀行確認是否有開定存單)。
ps.聲請假扣押裁定規費1000元
3.法院准假扣押裁定下來後,可以持裁定及當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印章,至國稅局花個五百元,查對方的財產
及所得資料,馬上就可以查到;拿到財產清冊後,如果對方有不動產,就依上面的資料,至地政事務所請領土地
或建物謄本,亦可確定該不動產是否有向銀行借貸或被假扣押的狀況等等;或者如沒有財產,有所得也是可以,
薪資所得可以扣每個月的1 /3
最重要的就是,對方如果有財產,就一定要先扣押住,對方才會積極的出面處理,而如果你查到他什麼財產都沒有
,那假扣執行就不用做了,而且你也要有心理準備,對方大概是不可能賠什麼錢了,只能看看保險那邊有沒有辦法處理了~~~
*法律諮詢~各法院的律師公會有在做,可以打去你問問是否能預約時間去諮詢
*再不然,各法院服務處都有例稿可參考,司法院網站上也有假扣押之例稿可供參考~
1.找一個人,專心處理,理賠的事.......
2.照顧您弟弟,康復的問題,要多留意。
小弟的故事如下....
小弟的表哥,從小一起長大,感情很好。
約在13年前,被車子壓過去,雙腿骨折,屁股有一邊是用人工的,頭也開到刀.....
復建到可以上班。後來又被車撞,雙腿再次骨折,鎖骨也斷了,也復建到可以上班。
約在3年前,再次發生車禍,雙腿再次骨折,額頭骨有裂開(要怎麼說小弟也不清楚)
現在康復,可以自己上班。(前後花費超過300萬)
重點是,復健期間很重要,要很有耐心,記的我伯父,留著眼淚,強迫我表哥做復健.....
還好有遇到好醫師。加上我伯父當時有遇到一位營養師,她建議要吃什麼,就買來吃,錢的部份擺第二....
當時骨科的醫師,也覺得很驚訝,怎麼會好的這麼快....從來沒看過這一種情形...
以上給您參考...
在看了許許多多的建議,也有很多人傳訊過來,心中真的是非常的感動。真的是非常謝謝的幫忙。
會有一點狠不下心來,因為當時是對方聯絡救護車的,而目前來的車主還蠻有誠心要負責的。
(ps.當時肇事車上有兩個人,一人是車主,一人是開車的。)
如果當時對方肇事逃逸的話,後果可能是…
不過有一點讓我很生氣,因為肇事開車的人只有到醫院看過弟弟一次,之後就沒有看到,電話也聯絡不到。
(肇事者有送法院判決了,有交保出來。)
目前跟父親討論的結果:
一、不急著跟對方和解,先看弟弟的傷勢再決定賠償狀況。
二、是否提出傷害罪(告訴乃論)之刑事告訴,在六個月內決定。
三、收好所有的醫療單據,以便對方第三責任險之支付。
四、弟弟保險的請領。
五、請求的賠償:醫療、復建、工作收入損失、精神、車損、看病的交通費等等。
六、談好賠償後,再至地方調解委員會和解,以做為日後對方不履行時,強制執行之依據。
七、如果對方沒誠意和解,再決定是否告傷害罪,並附帶民事賠償。
八、如果有誠意也已談攏,就得饒人處且饒人,別再告他了。
還想請教一下:
如果真的要走上法院這條路,所要花費的時間和金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