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是科學還是宗教?「羅倫佐的油」電影觀後感

Lisa_Hsu wrote:
還有人三隻貓打疫苗,三隻全得了惡性腫瘤,藥劑本身嫌疑很大。(機率是10萬分之1的話,三隻一起出事機率是(1/100,000)三次方,就知官方說法可信度多高了)


貓就算不打疫苗,本身就有若干得惡性腫瘤的機會,妳所謂”機率是10萬分之1的話,三隻一起出事機率是(1/100,000)三次方”這算法是完全不考慮那些不打疫苗本身也會得到惡性腫瘤的案例,這種思路漏洞很大.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大紅荳 wrote:
...所以你從電影本身角度出發,當然是認為醫學成為你所謂的宗教~
換個角度看,萬一有別的家長採用而發生問題?誰負責?
本身非醫護人員是否能提供醫療諮詢?萬一真發生問題,也不過
就是另一個民俗療法的騙子~...(恕刪)

如果解釋權完全掌握在某一組織裡,沒有抗衡的力量,其實該組織並不用負責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劉小弟打疫苗死亡事件,官方解釋是B19微小病毒害死他,解釋權在他手裡,你能拿他奈何?

仔細觀察一下,就會發現大多數病因,不是細菌病毒微生物,就是病人體質,要不原因不明。大型藥廠所生產的藥物與食品添加物,很少會成為病因。這是因解釋權主要掌握在他們手裡,所以才出現病因一面倒的現象。



加藤老鵰 wrote:
...這算法是完全不考慮那些不打疫苗本身也會得到惡性腫瘤的案例,這種思路漏洞很大....(恕刪)


疫苗引起癌症有特有的症狀、歷程,不易與一般癌症混淆,國外相關文獻甚多,請自行查詢參考,離題了不詳述

Lisa_Hsu wrote:
疫苗引起癌症有特有的症狀、歷程,不易與一般癌症混淆,國外相關文獻甚多


我想先確定一下,妳這句話指涉的範圍,是特指貓?狗?或包括人?

”甚多”的”文獻”我就當成是pubmed裡大概查得到的範圍了?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再次聲明本人沒有看過這部片,只能根據樓主的引述來評論.

Lisa_Hsu wrote:
這點我同意,片中反對的也不是統計,而是反對只有專家才有運用與解釋的權力。

如果資訊只有藥廠與獸醫才有解釋權,他們都是既得利益者,加上禁止消費者發言,會有怎麼樣的結果不難想。但若有不受控制的民間組織,在沒利害關係下統計一下出事的機率,才客觀,也能督促藥廠真正重視藥劑品質,不能靠撒謊混日子。


這牽涉對於〔言論自由〕的認知.假設廣播賣藥節目主持人宣稱,他的家人吃了他家的祖傳秘方,關節就再也不痛,而且可以爬玉山.或者名人上節目見証某健康食品服用後,小孩可以長高10公分,考試幾霸昏,你會覺得這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嗎?

〔公正的民間團體〕做的統計,如果刊登在有公信力的科學期刊上,醫界也通常會開始接受新觀念.問題在於,通常非專業的民間團體的統計,不太容易有嚴謹的研究架構,也就難以被專業期刊接受.在非專業團體看來,這就成了知識的傲慢,甚至把持既得利益者的自私.

Lisa_Hsu wrote:
電影中譴責的,是明明有這種可能,卻選擇苟安的主治醫師。


這有一點像,心急的家屬,要求醫護人員幫垂危病患灌食鄰居介紹的草藥一樣.大部份的醫護人員都會拒絕.

我個人認為,面對新療法,還是保守為上策.這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保護病患,也是保護醫療從業人員免於法律責任.
都沒有再看新聞嗎?
下巴爛掉的才可以發表記者會...
justinzhang wrote:
這牽涉對於〔言論自由〕的認知.假設廣播賣藥節目主持人宣稱,他的家人吃了他家的祖傳秘方,關節就再也不痛,而且可以爬玉山.或者名人上節目見証某健康食品服用後,小孩可以長高10公分,考試幾霸昏,你會覺得這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嗎?...(恕刪)

如果是造謠以便賣藥,藥事法以外的法律,諸如詐欺罪等已有管制。

電影中演的,是病患遇到真實狀況,如ALD基金會提供藥方沒效,病患家屬說沒效,卻遭到言論管制的情況。這裡想隱瞞事實的反而是ALD基金會。

詐欺當然有罪,因為他嚴重損害受害者的健康與財產,無須討論。

健康食品與藥品之間恩怨,與法律訂定過程,我推薦一本好書食品政治:影響我們健康行業的食品,看過會覺得比較像分贓,其中荒謬與好笑之處,又可以拍部電影了。


Lisa_Hsu wrote:
如果是造謠以便賣藥,藥事法以外的法律,諸如詐欺罪等已有管制。

電影中演的,是病患遇到真實狀況,如ALD基金會提供藥方沒效,病患家屬說沒效,卻遭到言論管制的情況。這裡想隱瞞事實的反而是ALD基金會。

詐欺當然有罪,因為他嚴重損害受害者的健康與財產,無須討論。


我沒完整看過這部片, 請問電影中家屬是被什麼人言論管制:藥政單位,藥廠,或某基金會的要求不要聲張?這樣的要求是有法律約束力的嗎?

一般醫學論文在發表時,得經過同儕團體的審核,太鬼扯的會被擋掉,但與主流觀念相差大遠的也很難被刊登,即使後來被證實是正確的.

我猜樓主是主張,非專業團體的〔個人見證〕,也應該有在媒體發聲的自由,這我基本上沒什麼意見,就好像我不認為衛生署長該挖告脫口秀主持人,即使脫口秀主持人言過其實.但禁止廣播節目賣的祖傳袐方或第四台賣減肥藥增高藥,和禁止無足夠證據的新療法,基本上是同一回事.老實說,如果衛生署並沒有把這些祕方,減肥藥,增高藥一一付諸正式的臨床試驗,誰能肯定這些名人見證的藥一定不可能像羅倫佐的油一樣其實有神奇的療效?

Lisa_Hsu wrote: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劉小弟打疫苗死亡事件,官方解釋是B19微小病毒害死他,解釋權在他手裡,你能拿他奈何?

不然由誰來解釋較好?
由人民公投嗎?
每個人都可以選擇自己願意相信的東西
但當你不信任專業、不信任權威,那還能信什麼?
"迷信"與"迷不信",問題一樣嚴重!!
發文前先爬文做好功課有助於"問一個好問題",讓別人更快回答你,節省大家時間~
unnerv wrote:
不然由誰來解釋較好?
由人民公投嗎?
每個人都可以選擇自己願意相信的東西
但當你不信任專業、不信任權威,那還能信什麼?
"迷信"與"迷不信",問題一樣嚴重!!...(恕刪)

這件事我們來看西方細菌學泰斗科霍驗證病原三項條件
1.微生物必須存在於罹病組織裡。
2.微生物必須能被分離出來,而在動物宿主體外進行培養。
3.微生物一旦注入健康的動物體內,必須引發相同的疾病。
有些評論者加上4.微生物必須從實驗感染動物身上分離出來,培養之後證實與原本的致病原相同。

也就是只符合第一點,並不足以作為致病病原證據。

因為生病虛弱後,自然會再感染很多病菌,但這是後果不是原因,所以科霍才要定出三原則。只在劉小弟體內發現病毒,尚不足以證明是原因。

不過有兩個難點,一是病毒很難培養,二是用人做實驗不人道,因此現在判定病因為病毒的標準,可說是寬鬆到近於浮爛程度,甚至只要有病毒DNA就算數了。

當然不能說劉小弟一定死於疫苗,但衛生署急於推給B19的作法,顯得相當草率。

最近蜜蜂神秘滅亡事件,最後被發現是新菸鹼類農藥惹的禍,法、德、意大利已禁用,日本與美國民間團體則向政府抗議要求禁用,官方說法也是賴給病毒,可見這種寬鬆標準有多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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