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cebrother wrote:
建議不要停醫生沒叫...(恕刪)
不好意思,我來稍微修正一下:
肝炎病毒分為A、B、C、D、E五種,其中除了B型肝炎是DNA病毒外,其他四種皆為RNA病毒。
目前C型肝炎可用口服藥物治療,而且治癒率非常高。
A型及E型急性肝炎,通常會自然痊癒,除了少數人會發生猛暴性肝炎外,祇要在急性期有適當的休息及均衡之飲食即可。
D型肝炎病毒無法單獨感染肝細胞,它必需與B型肝炎病毒共同感染才能完成它病毒類粒的形成,也就是說D型肝炎病毒之感染必定要在B型肝炎患者身上。
至於B型肝炎,B肝病毒會崁入人體肝細胞的DNA之中,造成人體DNA抑制或促進腫瘤基因的功能失調,進而導致肝癌的發生。
治療B肝為什麼是一場持久戰?
首先,B肝病毒入侵肝細胞後會很快形成一種閉合的環狀ccc-DNA,這種基因一旦形成就像“紋身”一樣難以清除掉;
其次,B肝病毒很易發生變異,往往當機體剛開始識別時,病毒就已經發生變異;
再次,由於慢性B肝病毒絕大多數是自幼感染,已經很“和睦”的和機體相處,免疫系統難以識別。
因此,目前國內外尚無一種藥物能徹底殺死B肝病毒,只能最大限度的長期抑制B肝病毒,延緩和減少肝臟炎症、肝硬化、肝癌的發生,從而改善生活質量和存活時間。
口服抗病毒藥物停藥時機
根據三大肝病醫學會的治療指引,可以停用口服抗病毒藥物的時機為︰
1. e抗原陽性的病人︰必須服用到e抗原消失而且出現e抗體(也就是出現e抗原血清轉換),然後再追加至少一年的口服抗病毒藥物鞏固治療,之後才能停藥。需要服藥幾年才能出現e抗原血清轉換,每個人情況不一樣,有的人一年即可達成,有的人需要5年以上的治療。因此,e抗原陽性的病人需要治療的時間是不一定的,通常都要數年。
2. e抗原陰性的病人︰目前還沒有共識需要治療多久。美國及歐洲肝病醫學會主張,這類的病人需要治療到表面抗原消失。不過,亞洲的病人很難達到這個目標,所以,亞太肝臟研究學會建議,至少需要一年以上都測不到HBV DNA,才能考慮停藥。一般實際上的治療,大多數是建議三年以上的治療。
依據健保署的規範,除了肝硬化病人、接受非肝臟之器官移植後或接受癌症化學療法引發B型肝炎發作者(但若在化學治療前一週開始給予預防性用藥,則於化學治療結束後6個月中止用藥),可長期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外,健保署已於105年10月依亞太肝臟研究學會(APASL)治療指引,修訂B型肝炎口服抗病毒藥物之停藥標準並取消療程次數限制,e抗原陽性患者治療至e抗原轉陰後加上鞏固治療1年;e抗原陰性患者至少治療二年,於治療期間檢驗血清HBV DNA三次、每次間隔6個月皆檢驗不出HBV DNA時可停藥,每次療程至多36個月,不限治療次數。
1. B型肝炎病毒簡介
2. 認識病毒性肝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