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麵包有這些,還會吃嗎?


纖玉 wrote:
台灣用20年麵粉改...(恕刪)


知道空氣有懸浮粒,還敢呼吸嗎?
看不懂TOP 5%說甚麼是理所當然的

靐龘 wrote:
你覺得台灣的食品安全還有甚麼指望...(恕刪)
吃的盡可能自己煮,吃得傷害身體,身體早晚會給你報應,年紀大了,各種疾病,癌症都來了,苦啊。

1953li wrote:
知道空氣有懸浮粒,...(恕刪)
問題是:我們不能不呼吸,但知道有些食品對身體不好,我們是可以不吃的。





現在的麵粉早就不用過氧化苯甲醯這種改良劑了,這則新聞播出確沒有查證,或是提出證據,算是假新聞嗎??

樓主是真的「知道」了嗎?還是人云亦云呢?
你看,麵粉就加了那麼多東西了,那些添加,有的名詞,我們根本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對身體好或不好?然後做麵包時,又加了一大推的東西,不信你去7-11,拿統一麵包來看,加了一大堆的東西,你知道那是什麼嗎?我看了都不敢吃。

1953li wrote:
知道空氣有懸浮粒,還...(恕刪)


PM2.5濃度飆高,政府也是宣導少出門
還是你對這些都是得過且過, 吃好吃滿 吸好吸滿?
這個好幾年前就說是謠言了不是 ??

https://zi.media/@wwwmygopencom/post/vZifLN

【假LINE】台灣麵包危險,勿食用?舊新聞重發加謠言文字誤導!
2019/01/02
MyGoPen


你 LINE 收到「台灣麵包危險,勿食用」的訊息嗎?並放上一段 YouTube 影片。其實這是 2016 年的一段新聞報導,內容描述台灣用了 20 年,麵粉改良劑傷肝致癌,其中談到了「過氧化苯甲醯」、「偶氮二甲醯胺」這樣的食物添加劑。事實上這在 2014 年媒體炒過一段時間,甚至常使用標題殺人的用語,當時食藥署也有出來澄清,表示「偶氮二甲醯胺」為合法食品添加劑,也是國際間包括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美國、加拿大、韓國等准許使用之麵粉改良劑。


關於麵包傷肝致癌的訊息,請不要因為舊新聞影片報導加上誤導的文字訊息,就直接認定台灣麵包危險,甚至轉傳這樣的 LINE 訊息來製造恐慌。


台灣麵包危險勿食用的訊息


原始謠傳版本:

台灣麵包危險,勿食用

https://youtu.be/wsBnrOENoEM


當時的主角是美國知名潛艇堡連鎖店 SUBWAY,儘管在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認為偶氮二甲醯胺可用在麵粉作為防腐與漂白成分,其安全容許量是45 ppm,在限量標準下是被批准使用的麵粉改良劑。

由於消費者連署要求,所以 SUBWY 還是決定停用「偶氮二甲醯胺」麵粉改良劑。因為當時輿論表示這個化學成分主要用於瑜珈墊、橡膠鞋底以及人工皮革,可以增加產品的彈性。而國內新聞更用了許多標題殺人的內容,報導成「麵粉添加瑜珈墊原料,吃多恐致癌」這樣的內容。

不過 SUBWAY 大中華區發言人表示,台灣 SUBWAY 麵包的冷凍麵糰供應商,是來自紐西蘭的 Yarrows,供應商已出示證明表示麵團未含偶氮二甲醯胺。後來紛紛有其他知名速食店業者出來澄清,強調並未添加,並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標準。

台灣麵包危險,勿食用 偶氮二甲醯胺 Subway 新聞 謠言


當時新聞描述:包括過氧化苯甲醯、偶氮二甲醯胺,會讓麵粉熟成更快,以及顏色更白,已經用了20年,但恐怕誘發氣喘、傷肝,甚至可能致癌,歐盟和大陸早已禁止,衛福部不排除禁用,但這麼一來成本提高,恐怕麵包、麵條等麵製品會更貴。

謠言破解說明:
對此食藥署在 2014 年就指出「偶氮二甲醯胺」在我國為合法食品添加劑,在國際間的食品標準委員會也是准許使用的麵粉改良劑。在職業大量暴露情況下,的確很可能誘發支氣管過敏、氣喘,但對一般消費者來說不大可能達到這個量。

事實上也沒有新聞描述的這麼恐怖,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早在 1966 年就做出評估報告,給出的安全劑量是 0-45 mg/kg,到目前也沒有實際有力的研究來質疑,而且日常接觸與職業暴露大不相同,而且不是呼吸道吸入,而是吃到肚子裡。

正確闢謠解釋:

根據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的整理報告,在職場上經氣管暴露偶氮二甲醯胺主要是導致氣喘。在英國職場暴露的最大暴露限值(maximum exposure limit;MEL)8小時時量平均容許濃度(8hr time-weighted average;TWA)為1 mg/m3。而偶氮二甲醯胺用於麵包發泡劑方面,因目前毒理及暴露資料不足,故無法評估對人體健康的危害,需更多相關的研究。

目前在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認為偶氮二甲醯胺可用在麵粉作為防腐與漂白成分,其安全容許量是 45 ppm,在此限量標準下,它也被批准使用作為 “麵粉改良劑”。而在國內,目前偶氮二甲醯胺也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劑,根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使用在麵粉上,作為品質改良用、釀造用及食品製造劑,限用劑量也是45 ppm。

另外衛福部在 2014 年已經澄清過:有關媒體報導,麵包產品中含有化學物質偶氮二甲醯胺(azodicarbonamide)一事,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偶氮二甲醯胺為我國准許使用之食品添加物,亦為國際間包括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美國、加拿大、韓國等准許使用之麵粉改良劑。

依據我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偶氮二甲醯胺為准許使用之食品添加物,可使用於麵粉,用量為45 mg/kg以下,並訂有規格標準,此規範與國際規範均一致。業者如欲於麵粉中使用偶氮二甲醯胺,應選用符合規格標準之產品,並正確合法使用。

業者如未依規定使用,將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之規定,依同法第四十七條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違規產品依同法第五十二條應予沒入銷毀。


以近期的檢查報告來看,根據消基會的調查,在 2017 年抽檢的 20 件樣品,也皆未檢出偶氮二甲醯胺。


如果收到過去的新聞報導,又加上了新的描述,請務必先做些簡單的查證,避免造成恐慌囉!


未經查證就散布謠言,最高可以開罰 3 萬元。

資料來源:衛福部 - 麵包產品中所含偶氮二甲醯胺為准許使用之食品添加物

纖玉 wrote:
吃的盡可能自己煮,...(恕刪)
台灣的麵包超級好吃,如果您吃過歐洲的麵包您就知道其麵包是可以當武器的,牙口不好的還真食不下嚥.但好吃的麵包是有代價的,加東加西加不明物.在台灣就是這樣,加工食品就是"?????"
20年都沒吃死,怕什麼,真要說,那沒東西能吃了
197414 wrote:
20年都沒吃死,怕...(恕刪)


其實吃一次死掉那還沒啥
至少馬上可以改正不會禍害千年萬年

賣吃的最毒辣的就是吃不死讓你慢慢吃
事情永遠爆不出來
然後吃的人還是活跳跳
只是慢慢得病老了可能痛苦而已
江山輩有才人出,一代新人葬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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