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ipanna wrote:
哪個職業沒風險?問題在台灣人民的教育與水準。試問,我們有沒有曾經對服務不周的服務人員咆哮?我們有沒有因為有幾個錢消費就頤指氣使?我們對待陌生人有沒有最起碼的禮貌?
結論:與職業無關。
台北市東區連鎖髮廊裡的一名男設計師,不小心剪到顧客的右耳廓被告。台北地院審理時,因為雙方價錢談不攏,和解不成,因此被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在北市東區忠孝東路四段的某間髮廊內擔任髮型設計師的三十歲方姓男子,因為去年六月底接近中午時,他為一名來店剪頭髮的吳姓男子服務時,原本應該注意在剪到靠近耳際之時應須放慢速度,避免銳利的剪刀產生危險,結果他卻不小心剪到吳姓男子的右耳、剪出一道兩公分長的傷痕,最後被顧客控告涉及業務過失傷害罪嫌。
台北地院審理時,設計師坦承疏失,才會造成傷害。另外,雙方多次協調和解卻因為達不到顧客請求的標準而破局。審酌設計師先前沒有前科,並且衡量雙方的生活狀況後,法院以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
舉這個例子
是因為您對法律的刑事原則不了解....
以及對醫療風險不了解....
不細說了....
刑事上....
上訴案例是製造風險....
醫療是迴避風險....
本來就不可相提並論....
更何況一般執業是無罪推定....
醫療是有罪推定....
醫療方面....
醫療的風險和一般職業的風險顯不相當....
對於一個失誤....甚至沒有失誤而結果不盡理想的案件....
你需要賠償三千萬的工作....
您認為合理的報酬該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