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食品或飼料(飼料養的肉品)如果要出口貨或內銷.民眾至少不會有太多三聚氰胺疑慮.
2.容許食品或飼料三聚氰胺有最低標準不論是多少ppm(非零).(現衛生署放寬食品含三聚氰胺容許標準為2.5ppm )
在此標準下.只要三聚氰胺不超過此最低標準.不論是食品或飼料.都算是合格.可以在市面上銷售販賣或出口.
問題是.民眾會不會有食用到2.5ppm以內三聚氰胺含量的疑慮.要不要將自己的身體當人體試驗品.來試試.
如此內銷銷路還能好嗎?外銷呢?有多少國家甘冒風險進口有可能是2.5ppm以內三聚氰胺含量的台灣製品.
如此短線讓不超過此最低標準值得商家脫困.卻損害台灣製造的食品或肉品的國際商譽.(MIT)
也損害誠實無含三聚氰胺的商家商機,影響的卻是大是小呢?是遠是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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