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ssley wrote:
愛滋錯誤僅罰總金額 30 萬 (各 15 萬)
人命真不值錢
...(恕刪)
這跟當時塑化劑剛爆發時新聞報導政府僅罰款昱伸30萬了事的新聞一樣呀 !!
現在不過是故計重施罷了 ~~~
只不過因為大家有了前車之鑑, 這次蠢到被媒體耍得團團轉的鄉民變少了 ....
佛貝魯男爵 wrote:
你們.真不了解程序....
這種事情當然是丟2個替死鬼出來擔罪.然後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尤其過2天媒體也不管了.那就更簡單處理了....
如果這種新聞拍成電影上國際媒體吵個火熱.那才騎虎難下.醫院才會把誠意拿出來...
不然過一陣子報紙的小角落頂多出個小新聞.錯誤移植愛滋器官台大賠償誠意不足家屬憤怒.....(恕刪)
Lisa_Hsu wrote:
所以犯了錯,反而有賺不完的愛滋病藥錢與診療費,健保買單;要賠償的錢只有一點點
Lisa_Hsu wrote:
移植成功最重要,因為移植本身就有錢可賺,還有業外收入如病人紅包謝禮等等
移植之後種種傳染病與併發症,只要有辦法推拖,還是有得賺,而且賺更多,如愛滋病需服藥數十年
病人得了愛滋,要推拖說詞也很多,比如潛伏期,病人之前有嫖過妓等等,權威一句話輕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