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NOCE wrote:寧可寫健保局的申覆書...(恕刪) 真是一針見血啊我如果沒記錯的話,醫療糾紛目前是無法免除刑責的為了日後的責任問題,當然要做一堆不必要的檢查預防萬一啊我個人認同超過一定就診次數自負額提高,但需扣除慢性病回診次數才合理另外我也贊成醫師免刑責,畢竟醫生是救人行業不能以一般行業看待,否則隨時在刑責的伺候下........不但造成醫療品質的降低,同時也造成健保的一大負擔
健保會亂刪主要就是因為錢不夠. 不是因為其他有的沒的你想想刪完之後. 幾付還要打7-8折有這樣的嗎?試想老闆找一堆理由扣你薪水. 有時還回推放大罰你錢(回推放大:你多用公司的一支原子筆. 公司罰你100支原子筆的錢)然後發薪水時. 還給你打7折你跟隔壁的鄰居說到這件事鄰居說你應該要先譴責自己或那些多用公司原子筆的人沒有那些害群之馬. 公司也不會越來越雞蛋裡挑骨頭ethanp wrote:我覺得各位醫師要不要先去譴責那些A健保的不肖醫師們?沒有那些害群之馬,健保局也不會越來越雞蛋裡挑骨頭。
健保局為何會這樣?怕虧損擴大吧!為何會有那麼大的虧損?追根究底,就是浪費醫療資源所造成健保費收入不敷出所引起的"節流",但是.是誰在浪費的呢?大家應該心裡有數有什麼因就會造成什麼果.這個根本之惡不解決,健保再怎麼改革都會失敗的!PS.我是每年繳了很多健保稅的人.
freecro wrote:健保局為何會這樣?怕虧損擴大吧!為何會有那麼大的虧損?追根究底,就是浪費醫療資源所造成健保費收入不敷出所引起的"節流",但是.是誰在浪費的呢?大家應該心裡有數...(恕刪) 65歲以上人口成長罕病納入健保化療納入健保標靶納入健保光這些就夠健保局虧了
mariase wrote:65歲以上人口成長罕病納入健保二化療納入健保標靶納入健保光這些就夠健保局虧了 錯了,健保局該徵收多的,它不徵,例如~~中華民國的僑民,沒繳健保費,要回台就醫只需多繳半年,這就相當的不公了,應該是有中華民國籍者,就要每月繳交保費才對,不論此人有無在台居留或就醫,這才符合健保精神,健保局欺貧重富,有虧損,不是自然的事嗎?
stanphill wrote:錯了,健保局該徵收多的,它不徵,例如~~中華民國的僑民,沒繳健保費,要回台就醫只需多繳半年,這就相當的不公了,應該是有中華民國籍者,就要每月繳交保費才對,不論此人有無在台居留或就醫,這才符合健保精神,健保局欺貧重富,有虧損,不是自然的事嗎? 健保局「旅居國外人士短期使用健保醫療資源分析」,過去三年來,返台復保又停保人數從九十五年的一萬四千多人,到九十七年增為一萬七千多人,這些出國停復保者,七至八成有就醫紀錄,健保局去年為此支付一億兩千三百萬元。健保局統計99年65歲以上國人健保醫療費用計1,691億元,10年來成長88%,占當年總醫療費用之34%。同期間65歲以上人口數僅成長近3成。健保局:政府對罕見疾病病患非常關心,於89年2月9日通過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且於89年8月9日頒訂罕見疾病醫療補助辦法,由本署相關單位編列預算補助。此外,每年全民健保支付罕藥的費用也從92年3億元,成長至99年18億元。健保統計重大傷病給付點數,94年1,109億、100年1,504億,成長35.6%。僑民是費用成長的重點?資料健保局網站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