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pedrobin wrote:
小弟疑惑請教大大,
衛福部規定每日攝取量 50mg 以下維生素B營養品屬食品, 所以這些營養品自然是沒辦法拿到藥字證, 但是我們一般人日常保健目的下的攝取量來看 50mg 的B1已經是3333%的建議量, 自然不需要買 50mg 以上劑量的藥字證藥品了吧?
另一個例子是, coQ10 30mg 以下屬食品, 一樣也是拿不到藥字證耶, 是拿不到, 而不是不願意拿, 難道這樣就要說 30mg 以下的coQ10保健品都無效?
藥品或食品的差別應該是在有沒有藥性, 而不是在有沒有效果,
再說有沒有藥性的判斷標準各國都不一樣,
相同的保健品不會飛到了一個國家就突然變得有藥性了,
拿到了藥字證就突然有療效起來了...
從頭到尾都是一樣的東西不是嗎?
更不用說很多新成份在保健醫學上已經證明有效了,
但是因為政府單位資訊慢動作慢, 還是視為食品,
自然也拿不到藥字證,
難道就說是亂七八糟的東西了嗎?
這種觀點很難讓人接受吧?
請釋疑~...(恕刪)
1.食品基本上無所謂療效, 所以低劑量劑量不足的東西自然歸於此, 意謂可有可無. 吃跟沒吃差別不顯著.
2.所謂的"藥性"就是有沒有療效, 就是有沒有效果! 非藥品(藥字號)就是不被認為有效果.
3.以微生物製劑如乳酸菌類益生菌. 具藥證的僅有幾家, 無藥證的一大堆, 無藥證的你怎知道標示的東西確實是那些且足量, 更不要提有沒有生物活性或有沒被污染?
4.藥證是一種制度, 一種基於一堆臨床試驗數據的嚴格定性定量的確效上市規範.
5.確定有效的成份化合物不會因為保健醫學認為有效, 醫學, 藥理學, 生理學卻認為無效! 且沒有"政府單位資訊慢動作慢, 還是視為食品"這回事, 被視為食品當然就是因為數據,程序,確效等等不符. 或廠商根本沒申請送件.
6.沒有藥證不代表就一定是亂七八糟的東西, 但也不能排除它一定不是亂七八糟的東西! 但可以確認它沒有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