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961463 wrote:
當然有表明可以自費及一在要求再次住院和要求放棄健保支付切結書我也簽
但是醫生就是說不用,所以我也搞不懂這個醫生在想什麼
病患沒改善一直吃之前的藥,簡直浪費我們的時間
反正我已經換醫院換專門看腎臟型糖尿病的醫生
原來的醫師在想什麼,旁觀者不好猜測。但看到樓主提到的「放棄健保支付切結書」
,在下倒有一些想法,和主題可能沒啥關係,但卻又不吐不快:
在目前的體制之下,去賤保醫院(這個「賤」字不是打錯,而是台灣的健保真的很「賤」)
住院看病,即使病患掏心掏肺地和醫院表示「我以人格保證,這次住院全部自費,給我最好
的藥物和醫療處置。」,醫院/醫師也絕對不敢當真。因為就是有許多老鼠屎,當初信誓旦
旦的簽了自費同意書住院,出院後卻過河拆橋,向健保局檢舉「明明有健保給付,但某某醫
院卻亂收自費」,讓健保局對醫院開鍘。
看倌會說:「啊,那自費同意書是簽假的喔。」,在某個程度上,這自費同意書在法律上還真
的是廢紙一張,就像有些人常會說「保留法律追訴權」這種廢話是一樣的。健保已有規定,
「凡已納入健保給付者,不得向病患收費」,只要病患有健保資格(沒被停卡),就算有簽
全自費同意書,還是可以去向健保局裝可憐哭訴:「醫病資訊不對等,那張同意書是情急之下
不得已簽的。」諸如此類的,讓一向把醫院和醫師當賊防的健保局抓到把柄,違規記點伺候。
以前敝院每年總是會碰到幾件這種鳥事,但近兩三年沒有了,當然這不代表台灣人民道德感
提升了,而是醫院醫師學乖了,你想花錢自費醫療,對不起,門都沒有。
信任需要長時間的培養,但要破壞信任卻只要一瞬間。醫病互信在台灣已成明日黃花,健保
體制所造就的歷史共業,大家得一起承擔。
得天下英才而共論之,一樂也.得天下蠢才而笑罵之,亦一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