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新北市的學童人數眾多,加上寒暑假很多到外地居住遊玩,最後都是收假前才匆匆擠到眼科診所。
看起來會爆量,其實是把別的月份該有的就診次數挪到假期的月份,但就健保的認知,這樣就算是「異常」,所以就據此抽審要求診所把錢吐出來。
就學校的說法,新北市這些小朋友都是先前被screen過有問題的才會丟出來,那一樣也都是有問題的小朋友(視力沒問題的比例很低),所以如樓上網友所說的,即便是新北市的這次狀況,也不應該被片面認定為「預防保健」。
說真的,視力保健計畫,真正受益的是家長及學童,教育界及眼科界是長期辛苦付出者,我很多員工都受不了視保季門診爆量而離職,就我的角度來說,寧可不要有這些視保季的爆量人潮,我反而可以專心開刀、醫治我手上的眼科患者。
視保對我們來說,是一種loading與社會責任。
現在健保署要汙衊眼科醫師浮濫申報A錢,這是很嚴重的指控,為了職業尊嚴與社會正義,的確須要把事件公開讓大家討論!
至於廣大的家長與視力不良的學童會不會是事件之後無辜的受害者,不要急著定論,且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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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thwood wrote:
就學校的說法,新北市這些小朋友都是先前被screen過有問題的才會丟出來,那一樣也都是有問題的小朋友(視力沒問題的比例很低)...(恕刪)
搞不清楚是所有的小朋友都要被檢查,還是視力已經被檢查出有問題的小朋友才要到診所複診,這差很多。
mouthwood wrote:
現在健保署要汙衊眼科醫師浮濫申報A錢,這是很嚴重的指控,為了職業尊嚴與社會正義,的確須要把事件公開讓大家討論!...(恕刪)
我並沒有在健保署公文中看到有任何汙衊的文字,健保署只是依法進行抽樣審查,雖然可能增加診所的工作量,你可以說他沒事找事,但是人家也是依法行事,並沒有汙衊眼科醫師浮濫申報A錢。
不過我卻看見兩位醫生形容健保署的文字,不是很好聽,有點先告狀的意思。
phanton wrote:
基本上健保局是採取信任的態度,醫師申請多少,只要沒什麼異常都會給付
扣除這一句,基本上在下對大大的其他評論倒不想發表什麼意見。
健保署把申報醫師當賊來防,這是圈內人的常識,有沒有異常,
署內負責審查的「專家」們說了算,至於這些專家是什麼來歷,
健保署從來不講,因為一旦透露,黑箱審查就玩不下去了。
核刪中有一部份稱「行政核刪」,意思就是「不管你申報的有理沒理
,老子就是不給付,你不爽就去寫申覆。」核刪的理由簡直可以編成
一本笑話大全。例如,明明是剛開完腸子術後的病人,卻核刪了肌肉
注射的止痛藥費用,理由是「給予止痛藥應先從口服劑型開始。」
對已經低血容休克的瀕死病人,給予代用血漿處置卻被核刪,理由是「
代用血漿可能會影響腎功能,應先試生理食鹽水灌注為佳」。這些
都是在下親身經歷過的例子,寫申覆時真的很想罵髒話啊。
抱歉有點離題,拉哩拉雜的說了這麼多。只是想表達健保體制是
台灣醫療界中最大的托拉斯,手上握著定價權和對法條的詮釋權
,醫師的LP被捏著,只能任他宰割,樓主的案例僅是冰山一角,
同樣身為醫療圈內人,僅能勉勵樓主:臥薪嘗膽,築牆積糧,有朝
一日脫離健保做自費,才能真正發揮所長,造福有緣的病人。
得天下英才而共論之,一樂也.得天下蠢才而笑罵之,亦一樂也
已經有近視,家長想要控制,用健保看診,這個應該沒有異議。
有問題的是,沒近視卻被抓來醫療院所檢查視力,就好像沒病,被抓來抽血檢驗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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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目前教育部作法
國一、高一有較為完整的學生健檢,包含驗尿等等
如果驗尿有問題,發通知單請學生就診,
學生到診所就診檢查、填回條
這個算預防保健還是治療?該不該健保給付?
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會同意健保給付
同樣,學校篩檢視力有問題才發單就診,應該給付
如果學校不分青紅皂白,通通有獎,把健保當篩檢、健檢的冤大頭,那我舉雙手雙腳贊成健保不買單
我講的模糊地帶就在此
讓健保署有操作的空間
fkang2 wrote:
我並沒有在健保署公文中看到有任何汙衊的文字,健保署只是依法進行抽樣審查,雖然可能增加診所的工作量,你可以說他沒事找事,但是人家也是依法行事,並沒有汙衊眼科醫師浮濫申報A錢。
不過我卻看見兩位醫生形容健保署的文字,不是很好聽,有點先告狀的意思。
覺得有沒有被汙衊,很主觀
您說的沒錯,健保是依法抽審,我就把之前沒說的說一下,還有我個人認為健保署應該怎麼做
在這張公文之前,北區所有眼科診所都收到類似公文,健保署所持的理由是「健保不給付電腦驗光」,要診所自行統計「誤報」案件
~~~~ 有人會覺得不受尊重,應該是健保署很委婉地「誤報」兩個字,給你自新的機會,也沒啥惡意才對 ~~~
問題是,沒有人有申報「電腦驗光」,而且,即使想違規申報「電腦驗光」也無法申報,因為根本沒有這個申報代碼,所以這個理由太過牽強
於是眼科醫學會擬定了統一回文,讓各個醫療院所回文
沒多久又來一張,這回持的理由是「預防保健不給付」
問題是,學校經過篩檢才丟單子出來,「預防保健」這個理由看似有理,實則牽強
如我以上回文所述
國一、高一新生健檢後,發通知說有問題要就診,如果健保局說這是預防保健,非因病就醫,您贊同嗎?
健保局為了想讓點值好看一點,想了兩個理由想核刪,還是中立的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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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退一萬步,這種經過學校篩檢有問題的學童就診要教育局買單
最理想的做法,該怎麼做?
健保這樣抽審能看的出來哪個人是拿學校單子就診的嗎?
老實說,絕對看不出來,就連看診親手寫病歷的醫師也看不出來
為何?因為病歷沒記載
為什麼沒記載?因為跟醫療無關
舉例說
病人A:我看不清楚,我阿公叫我來看醫師
病人B:我看不清楚,我阿媽叫我來看醫師
病人C:我看不清楚,我老爸叫我來看醫師
病人D:我看不清楚,我老媽叫我來看醫師
病人E:我看不清楚,我學校叫我來看醫師
你是醫師,你只會紀錄「看不清楚」,你不會寫阿公、阿嬤、老爸、老媽還是學校叫他來
所以這種抽審只是程序上的做法,健保署恐怕早已預設立場
要怎麼跟教育局要錢?
健保資料庫啊 ! 健保署電腦不是很強嗎?
篩選出新北市學齡學童(可與教育部資料比對) + 七八九月有就醫者 + 診斷、用藥與視力檢查相關
1.如果要 跟教育局要經費 ── 統計就醫費用,跟教育局要錢。今年沒錢,請編預算明年給
2.如果 教育局要不到,硬要找醫療院所時,適當作法應該是
將以上就醫者細分,
統計各診所可疑就醫者名單
通知診所要自宮還是要抽審(證明還有其他眼疾就診,非單純檢查視力)
而不是像目前動輒300-500份,又看不出是不是學校通知就診的抽審
依健保署過往的行徑,這種抽審,才不管你是阿公阿嬤老爸老媽還是學校叫你來,通通殺無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