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DS 愛滋病,健保卡註記,您讚成嗎???

我再提出一個沒有解答的問題給大家想想,這個問題以前就有愛滋教育的講師問過,所以我也想過,當今天你需要某袋血或器官救急,真的很急沒接受就掛了的這種,但是這袋血或器官跟這次一樣出自於HIV感染者,試問各位你接不接受???
PS.這次事件發生後我拿這個問題問了家人,順便跟他們教育HIV的感染途徑及一些知識,畢竟老人家比較少機會接受這樣的資訊

大砲台 wrote:
不懂嗎 那就想像一下吧

如果你居住地人口過大半都是HIV,而且已經有段時間了
那你看HIV會跟現在一樣嗎?

(我看搞不好跟看待B肝是一樣的)...(恕刪)


如果有HIV有疫苗, 我(及可能大多數未感染的人)的看法可能就趨同如B肝等已有疫苗的傳染病
但如果是HIV還沒有疫苗(現實狀況)! 我(及可能大多數未感染的人)會更戒慎恐懼.

kenydoc wrote:
人們說醫療事業是菩薩心,但不代表這樣就可以Abuse或濫用此菩薩心!


同意
維護愛滋病患人權同時,我一樣維護醫療從業人員安全的權利
這點無庸置疑,我並不是罔顧醫療人員的權利
我只是想說,這屬於感染高風險的職業,風險有沒有大家都知道
如果真的害怕這個風險,應該考慮從事其他感染風險相對低的行業
而不是要拖垮一大群人的權益去"嘗試提升"醫護人員的安全
醫護人員的安全不是藉由這個來提升的
篩檢過程作好、通報系統作好...等,有非常多的方法可以治本

但加註愛滋註記對於醫療從業人員的安全有實質上的幫助嗎?
短期來看或許可以提升醫護人員的警戒心
但長期來看呢?當愛滋病患知道會被貼標籤的時候都隱匿起來
這樣醫療人員的保障有提升嗎?

HWL wrote:
我再提出一個沒有解答的問題給大家想想,這個問題以前就有愛滋教育的講師問過,所以我也想過,當今天你需要某袋血或器官救急,真的很急沒接受就掛了的這種,但是這袋血或器官跟這次一樣出自於HIV感染者,試問各位你接不接受???


這個問題有在節目上探討過

直接死VS接受愛滋器官或捐血

我只能說人的求生意志是很驚人的
但法規不允許就是

期他還有
直接死VS其他傳染病(有些法規沒限制)
還是只能說人的求生意志是很驚人的
vayacondios wrote:
B大這點您就錯了我對...(恕刪)

首先,我堅定的告訴你,對不爽的病患以合法的方式拒診,是對雙方都好的事。因為有了情緒的影響,判斷上會有失誤。所以我不會取消這句話。反正台灣醫生這麼多,每個病患自有適合的醫師。

還有,別把醫護人員的醫學知識看的這麼低,對沒有愛滋病註記的人就會掉以輕心。
"空窗期"這名詞聽過嗎?
Dr HOUSE有句名言"Everybody lies",病人很容易就會隱藏重要資訊,所以每個病患都要小心。

fisheries wrote:
兩者差多了.
在台灣HBV疫苗已問世幾十年且怎已在新生兒及幼童全面免費施打, 新增感染數與總感染數持續降低, 疫情早受控制. 現在不具HBV抗體或抗原的少之又少. B肝傳染力就算強如SARS也沒輒.
但HIV有這樣嗎?

把HBV拖下水, HBV真是情何以堪..

...(恕刪)


我怎記得當初 板上要求註記的最大原因 是要避免醫護人員再不知情的狀況被感染
現在已知 B肝傳染力更強  卻說B肝被拖下水
難到B肝就不用注意 血液感染嗎 ?
kuoyuan1 wrote:
首先,我堅定的告訴你...(恕刪)


既然如此,去加註這個愛滋註記對於您的安全又能夠提升多少?
您也提到過,要把所有感染群或高風險群抓出來,是不可能
如您所說,每個病患都要小心,那位何還要多此一舉去加註?

既然如此還是提升自我的保護才是重點,不是嗎?
今天台大這個事件,我不反對有的人說去譴責沒有告知自己有愛滋病的男子
但對於其他的愛滋病患難道都要一網打盡了?

怎麼做才是最有效可以讓"愛滋病(傳染病)不要透過任何行為傳遞給下一者(包括醫療人員)"
不應該是最重要的課題嗎?

這個註記的確某種層面提升醫療人員戒心
但長期來看,一方面損及愛滋者人權,另一方面對您與其他醫療人員的安全更是隱憂!


fisheries wrote:
如果是您所覺得的這樣, B肝疫苗也沒有全面施打的必要囉
事實是這樣嗎?


我覺得事情並非是純以二分法這樣看待
HBV疫苗的確大幅降低新生兒感染率
我也從未否定HBV疫苗
但HBV感染者總數既大 感染力又比HIV強
感染途徑相同
抗體的生成又會因年齡而遞減
您覺得HBV新感染的成人數
疫情控制的好的標準是在?

我以每年肝癌死亡的人數來看
我不覺得有逐年下降的趨勢

fisheries wrote:
因為HBV早有疫苗, HIV沒有!


前文已有敘述
您以此為唯一解
我想這部分應該也不用繼續討論
因為也不會有交集跟共識
"但長期來看呢?當愛滋病患知道會被貼標籤的時候都隱匿起來
這樣醫療人員的保障有提升嗎?"


既然知道愛滋病患會隱匿病情,隱匿病情的惡果卻要醫療相關人員甚至是社會大眾來承擔,那大家真的就多擔待點了.(誠心的,不是反諷)

誠如前面所提,註記目前不會有定論.
那驗HIV需要允許嗎?是我比較關心的議題,這個議題若沒有答案!那註記更不會有答案!
vayacondios wrote:
既然如此,去加註這個...(恕刪)

你知道我們一天要處理多少病人?有了註記,就不用在那邊勾心鬥角,探病人口風,降低誤診的風險。

你的說法和愛滋人權團體很像,自以為是受迫害的多數。其實對照起依護人員和一般民眾,愛滋病患者只是少數。但這些人一看診,影響到的人可多了。所以若單純以多數少數來看,當然是公開資料以降低多數人的恐慌。可是我也覺得完全公開太殘忍,所以在健保卡註記一下,只讓受影響的醫護人員查詢,省一些功夫,不是合情合理?更何況可以降低誤診機率,增加醫療效率,何來迫害之實?

至於醫護人員安全問題,比愛滋病更會傳染的病多如牛毛,公不公開有啥影響?

還有,我不譴責這次事件的捐贈者,因為以目前的風氣,他敢說出來才有鬼。這次是單純衛生署,台大醫院雙方面的醫療疏失。但選擇性公開愛滋資訊,卻可以有效降低大眾的不安全感,減輕大家對愛滋患者的歧視。這條正途要走很久,但總要開始,不是嗎?

最後問你一個問題,看你了解多少。你覺得一般診所可以幫愛滋病患拔牙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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