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DS 愛滋病,健保卡註記,您讚成嗎???

9/2更新
台大器官捐贈召集人柯文哲,更直接請辭負責,但他也反嗆,器官登錄中心其實沒有發揮應有功能,是個空殼,對此,衛生署回應,器捐中心本來就無法判斷資料對錯,而責任歸屬,相信社會自有判斷。

衛生署這種鳥公務員的心態,坐在辦公室"吹冷氣,等薪水"
不用心防制愛滋病的漫延,出事了,也不好好研究如何檢討,只是"拿交替"的心態,
真是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AIDS 愛滋病,健保卡註記~

站在家裡有職業是醫護人員的立場,
我是十分讚成的,
姑且不論台大事件的究責,
醫護人員的生存權及免於恐懽權是"絕對"的必須受保護的,
雖然,註記了之後,有可能發生診所"拒絕"受理的情形,
但,衛生署,應該要設專責的機構,
才是長久之道。

版友重點整理:

二樓 elsachang大大
重點是HIV沒藥醫...也沒疫苗可以打
其實所有治不好的傳染病都應該註記在健保卡上,以免擴大傳染

~~我想,這才應是ic健保卡的功能吧~~

四樓 batteryfly 大大:
衛生署愛滋病統計資料.
目前台灣截至2011年7月止,
愛滋病患總共21158人.
大家知道在1984年,台灣有幾位愛滋患者嗎? 9位.
沒錯, 爆增了2350倍!!!!!
我們的防疫政策完全沒辦法抑制蔓延,
國民的健康都得不到保障,那還談什麼人權,
在強大的尊嚴與台灣脆弱的防疫二者間,還是要做取捨的.

四樓 fisheries 大大
不違憲!
因為是基於公眾利益!!

五樓 minhua0317大大
萬一家人原本並不知情
但不小心因為健保卡註記而曝了光
其實是不是反而救了家人?
畢竟每天生活在一起,感染風險最大
要瞞著家人,讓家人暴露在風險中
還是暴露身分,讓家人警覺點也好,被家人趕出去獨居也好
哪一個才是對家人對整體社會是最有利的?

要談愛滋病患的人權
那醫護人員的人權,家人的人權,無辜其他人的人權
是不是也要一併談論一下?

~~自己走了,不說明白,讓母親的大愛蒙上大錯,著實不該~~
我贊成,不然愛滋病用過的器械又拿給下一個病人用,真的太恐怖了
elsachang wrote:
我贊成,不然愛滋病用過的器械又拿給下一個病人用,真的太恐怖了

如果您平常去的醫院,上一位病患用過的器械又會拿給下一個用,那真的太恐怖了
不管上一個是不是有愛滋病都太恐怖了...

如果您平常去的醫院,每位病患都有消毒過的獨立器械能用,那上一個有沒有愛滋病有關係嗎?
那為何需要註記?

以後健保卡要是真的註記了.
會出現一堆HIV病患要去看醫生,才剛到門口就被柔性拒絕的狀況.
為什麼是柔性拒絕,因為法律規定醫療院所不得拒看.
但當醫護人員擺明了不歡迎你去看病,那治療效果會有多好?
你敢給擺明了不歡迎你的醫護人員看病?

遑論櫃檯的掛號小姐等沒有醫療專業的行政人員,也可能"不小心"就看到註記
發文前先爬文做好功課有助於"問一個好問題",讓別人更快回答你,節省大家時間~
elsachang wrote:
我贊成,不然愛滋病用過的器械又拿給下一個病人用,真的太恐怖了

同意+1
同時保護第一線醫療從業人員

贊成+100 , 現在AIDS病人的心態是我不要註記 , 也不一定會講 , 有良心的會提醒醫療人員 , 沒良心的就蒙混過關等被發現在說 , 是問AIDS病人所用的器械可以跟正常病人混用嗎 , 雖然理論上經消毒是可以混用 , 但畢竟是法定傳染病醫院還是會分開消毒 , 如果不註記 , 對醫護及其他病人安全公平嗎 .
哪有可能所有器材都是獨立使用 , 內視鏡一支80-100萬每人一支 , 手術器械50-100萬每人一套 ,用完即丟 , 你出錢我願意不註記
可以換另一種方式註記...並新增註記消除時間(覆驗時間).
如超過時間未被消除註記表示沒有痊癒或需覆驗等...
例如,重大傳染疾病,或是一些名稱...
這樣不侷限於單一特殊疾病讓人病患或人權團體反彈.
因民間小診所很多,這樣降低一線醫護人員感染風險外
也能保障後面看診的病人.
老烱 wrote:
是問AIDS病人所用的器械可以跟正常病人混用嗎 , 雖然理論上經消毒是可以混用 , 但畢竟是法定傳染病醫院還是會分開消毒 ,

等等...就算是正常病人所用的器械跟其他的正常病人一樣不能混用啊!
其他病人就算是流行性感冒一樣是法定傳染病.並不會因為病的嚴重度所以就不用分開消毒~

那這樣愛滋病患的健保卡有註記跟沒註記差別在哪裡?

註記的優點是很好,但缺點不能不考慮
發文前先爬文做好功課有助於"問一個好問題",讓別人更快回答你,節省大家時間~

老烱 wrote:
哪有可能所有器材都是獨立使用 , 內視鏡一支80-100萬每人一支 , 手術器械50-100萬每人一套 ,用完即丟 , 你出錢我願意不註記

現在沒有註記的狀況下。
不論是愛滋病還是其他的法定傳染病,通通都是消毒後重覆使用。而不是拋棄式或一人一套.

還是說消毒可以殺掉B型肝炎病毒,但殺不掉HIV病毒?

發文前先爬文做好功課有助於"問一個好問題",讓別人更快回答你,節省大家時間~

ascendtw wrote:
AIDS 愛滋病,健...(恕刪)


有沒有搞錯啊,明明就是台大的SOP出問題,必須對此標準作業程序再作訂正和修改,
關健保卡上做註記鳥事???
擺明就是要缷責和轉移目標,結果還一堆人贊成???
是怎樣???病人沒隱私了喔???

那要不要在男性身份證上註記小弟弟有多長,以供女性同胞做為未來幸福的參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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