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xone777 wrote:
解職轉任任司法事務官...(恕刪)
那請教一下,那些醫療過失的醫師,現在還有在執業嗎?
就舉最簡單的那個靶手術刀、紗布放在病患、肚子裏醫師
現在還有沒有在執業呢?
還是有被改調為護士?
抱歉,這個例子可能舉的不倫不類
但是我想強調的是
那個法官是無法繼續當法官,而那位醫師還可不可以當醫師呢?
wirklich1021 wrote:
假設一下,今天出了醫療糾紛了,保險公司會這麼白癡全額賠償嗎?
例如,病人要求1500萬,保險公司只願意給付200萬,您認為病患不會對醫生提告要求另外的1300萬?
這樣醫生就不用上法院?不用面臨訟累?
那這樣問題解決了嗎?沒有!到時候開版者,是不是又要出來說:「醫師這麼危險,這麼辛苦,結果台灣是全世界醫生賠償最多的國家!」,所以要求醫生對於民事責任一樣要免除?
小弟不認為醫病關係問題不嚴重,但是把問題簡化成只是因為被提告,顯然過度簡化問題
真正要解決醫病關係,至少小弟認為合理的薪資、合理的人力配置、對於醫師人身安全的保障,以及對於媒體濫報的管制等等,恐怕是比訴訟,更需要優先解決的問題。...(恕刪)
Lisa_Hsu wrote:
如果沒有明顯疏失就要判罪,這樣法院判決本來就有問題,不管哪個行業都不應該這樣判決,不應該只有醫師例外,特別只談醫師除罪還是很不合理
比較合理應是罪責高層化,因為如果是高層過度壓榨勞工,建立不合理制度,以致屬下容易犯錯害死病人,那高層就是禍首,應負責應扛的責任,不能往下一推了事,賠款也不能只是醫師賠,醫院也要負責一部分。現行制度是高層可以一直壓榨,但出了事基層醫護要扛,高層不用負責,卻可因壓榨賺取厚利,這才是問題所在
但這就與蔡立委心中的「社會精英」除罪化不合,也因此網路上常見的就只哭醫師多可憐,卻避談高層責任,民眾當然難以接受
說實在現在這樣的醫院,特別是看過院內感染那幾篇討論,真是倒了比較好,殺死的病人或新增病人數量,恐怕比拯救的要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