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排除醫護人員是有理由的,因為若是直接把醫護人員納入,那現在的醫懲會也不必了,醫療過失都不可能成立了,即便真有過失,那病患必須吞下去...老實說真的有很明顯過失的案例,病人掛了,但其實病人並不知道有過失,討論會說是悲劇,但是出了門請閉嘴,當然醫師不是故意的,但是病人其實也很可憐,子女真不知找誰養,現在醫界想刑事無罪、民事免賠,這當然是人性,可是職業駕駛開車撞死人卻是要賠,搞不好還永遠吊照,人家也不是故意阿,所以腦筋要清楚,事情沒那麼單純,我就看過家屬是醫師的,他自己告得比誰都起勁,因為他知道有過失,自己都醫師了怎不原諒醫師呢?還氣得要命,其實有的錯誤很低級,大概這樣所以懂的人更不能接受吧...如果醫療徹底除罪,刑民都免責,不必賠,那去掛急診或開刀最好小心點,死因很可能被開病死,意外險沒得賠,所以是兩頭空喔,國外醫療免刑事責任,但是民事可是賠很大喔,醫界想要嗎?hwkuo wrote:但這整件事卻實在是讓人覺得又好氣又好笑,因為「救人不受罰」竟然排除救護人員?也就是說,今天已經離開醫界十年,怎麼救人已經忘掉大半的在下藍某人,如果看到路倒病患,手忙腳亂的去亂搞一通,是免責的。...(恕刪)
sunfish001 wrote:會排除醫護人員是有理...(恕刪) 看新聞提到的是指在非醫療院所發生意外時,一般民眾採急救措施是不會被告那如果同樣場所是非工作中的醫護人員經過呢?照樣可以告喔....不過這樣也好啦,至少法律寫的很清楚了就是叫醫護人員別太雞婆自己工作做好就好,離開工作場所就得好好休息..不過這表示以後醫護人員要坐飛機也請盡量別坐華航和長榮因為這兩家飛機也算是中華民國領土的延伸萬一坐飛機機上出事了救不回來,家屬是可以告你的。要坐那種家屬不會告你的國家的飛機比較安全。(而且至少坐別家航空公司的飛機的話因為醫護執照不被承認,所以也不算是專業的醫護人員XD,一定適用薩馬利亞法)
wengjs wrote:不要害了刺青師父.....(恕刪) 呵~醫生也可以在門口放一個告示板~本人不歡迎會告人的病患來看診.....................有創意吧...............期待有那一位帶種的醫師帶頭嘍..............
法院目前判醫師有過失的標準其實很嚴苛,有罪比率很低,法官也知道醫師不是故意的,那是制度問題,不然快改成去刑化,免得整天以刑逼民,然後以後都去打民事損害賠償,民事標準低很多喔,會賠更大喔,現在要是刑事無罪就脫身了,對醫界一定不好嗎?很難說喔,要想清楚,刑事除罪化,接著來的就是高額醫療保險喔,美國醫師許多收入都拿去交這個喔,你可以想像一堆律師等在醫院拉客戶告醫師嗎?告輸免費喔!!Rh wrote:看新聞提到的是指在非...(恕刪)
sunfish001 wrote:你可以想像一堆律師等在醫院拉客戶告醫師嗎?告輸免費喔!!恕刪) 我是佔旁邊看很久的小聲的說一句話聽說現在就有人會到醫院拉客戶告醫師,連求償金額怎麼分的比例都有人講出來了重點是,免費幫客戶告,還是團隊服務哦。另類的醫療服務哦
sunfish001 wrote:法院目前判醫師有過失...(恕刪) 現在並沒有刑事無罪就脫身喔是刑事先告, 告不成再來民事(最近的北庚整外70萬, 高長肝硬化死掉, 還有振興醫院敗血症這些糾紛通通都是醫師刑事沒事, 家屬/病人繼續告民事)民事照樣可以來高額賠償(神外3000萬, 還有3000萬鼻胃管和4000萬插管的判例都是出現在民事判決中)所以有差嗎??現在是刑+民一起來醫界也只是希望先去掉刑..可沒說不能民事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