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當醫師,救人才不會被告啊!」


黑色小老虎 wrote:
法庭又不是公投的地方 比人數要幹麻
...(恕刪)


所以你寧願相信一個不懂醫療的法官

也不相信100個專業的醫生



那你去給法官看病不就好了

幹嘛要醫生


不懂自己罪惡之處,正是你萬惡不赦的理由
沒關係,我們還有波波、菲菲一大把的醫生

或許不久的未來
健保儘管沒倒
但是生了大病卻得搭飛機去國外就醫了......

INNOCE wrote:
請你在胸前刺上如以下的字
"本人不信任任何醫療人員,請不要為我做任何急救"



苦工大,改成"請依照SOP對我急救"如何?

會排除醫護人員是有理由的,因為若是直接把醫護人員納入,那現在的醫懲會也不必了,醫療過失都不可能成立了,即便真有過失,那病患必須吞下去...

老實說真的有很明顯過失的案例,病人掛了,但其實病人並不知道有過失,討論會說是悲劇,但是出了門請閉嘴,當然醫師不是故意的,但是病人其實也很可憐,子女真不知找誰養,現在醫界想刑事無罪、民事免賠,這當然是人性,可是職業駕駛開車撞死人卻是要賠,搞不好還永遠吊照,人家也不是故意阿,所以腦筋要清楚,事情沒那麼單純,我就看過家屬是醫師的,他自己告得比誰都起勁,因為他知道有過失,自己都醫師了怎不原諒醫師呢?還氣得要命,其實有的錯誤很低級,大概這樣所以懂的人更不能接受吧...

如果醫療徹底除罪,刑民都免責,不必賠,那去掛急診或開刀最好小心點,死因很可能被開病死,意外險沒得賠,所以是兩頭空喔,國外醫療免刑事責任,但是民事可是賠很大喔,醫界想要嗎?


hwkuo wrote:
但這整件事卻實在是讓人覺得又好氣又好笑,因為「救人不受罰」竟然排除救護人員?
也就是說,今天已經離開醫界十年,怎麼救人已經忘掉大半的在下藍某人,如果看到路倒病患,手忙腳亂的去亂搞一通,是免責的。
...(恕刪)

sunfish001 wrote:
會排除醫護人員是有理...(恕刪)


其實我還真的很好奇~在這一連串討論類似主題文章裡的回文~
~有幾位是正在執業的醫生?
sunfish001 wrote:
會排除醫護人員是有理...(恕刪)


看新聞提到的是指在非醫療院所發生意外時,一般民眾採急救措施是不會被告
那如果同樣場所是非工作中的醫護人員經過呢?照樣可以告喔....
不過這樣也好啦,至少法律寫的很清楚了就是叫醫護人員別太雞婆
自己工作做好就好,離開工作場所就得好好休息..

不過這表示以後醫護人員要坐飛機也請盡量別坐華航和長榮
因為這兩家飛機也算是中華民國領土的延伸
萬一坐飛機機上出事了救不回來,家屬是可以告你的。要坐那種家屬不會告你的國家的飛機比較安全。
(而且至少坐別家航空公司的飛機的話因為醫護執照不被承認,所以也不算是專業的醫護人員XD,一定適用薩馬利亞法)

wengjs wrote:
不要害了刺青師父.....(恕刪)


呵~醫生也可以在門口放一個告示板~

本人不歡迎會告人的病患來看診.....................

有創意吧...............
期待有那一位帶種的醫師帶頭嘍..............

法院目前判醫師有過失的標準其實很嚴苛,有罪比率很低,法官也知道醫師不是故意的,那是制度問題,不然快改成去刑化,免得整天以刑逼民,然後以後都去打民事損害賠償,民事標準低很多喔,會賠更大喔,現在要是刑事無罪就脫身了,對醫界一定不好嗎?很難說喔,要想清楚,刑事除罪化,接著來的就是高額醫療保險喔,美國醫師許多收入都拿去交這個喔,你可以想像一堆律師等在醫院拉客戶告醫師嗎?告輸免費喔!!


Rh wrote:
看新聞提到的是指在非...(恕刪)
sunfish001 wrote:
你可以想像一堆律師等在醫院拉客戶告醫師嗎?告輸免費喔!!
恕刪)


我是佔旁邊看很久的

小聲的說一句話

聽說現在就有人會到醫院拉客戶告醫師,連求償金額怎麼分的比例都有人講出來了
重點是,免費幫客戶告,還是團隊服務哦。

另類的醫療服務哦

sunfish001 wrote:
法院目前判醫師有過失...(恕刪)


現在並沒有刑事無罪就脫身喔
是刑事先告, 告不成再來民事(最近的北庚整外70萬, 高長肝硬化死掉, 還有振興醫院敗血症這些糾紛通通都是醫師刑事沒事, 家屬/病人繼續告民事)
民事照樣可以來高額賠償(神外3000萬, 還有3000萬鼻胃管和4000萬插管的判例都是出現在民事判決中)
所以有差嗎??現在是刑+民一起來
醫界也只是希望先去掉刑..可沒說不能民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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