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itoli wrote:
這句話其實很好笑都已...(恕刪)
哈哈哈, 有夠無知

很多醫師是沒有專業疏失卻被判刑的一堆
法官就是完全不採取論文or 專業醫師的判定
不然怎麼會"台灣醫生的犯罪率竟然是世界第一"


rexone777 wrote:
我從頭到尾恐怕只有支...(恕刪)
rexone777 wrote:
這裡還有個根本的問題在於這樣的賠償金額合理嗎? 您覺得依照國際醫療準則且鑑定無過失下考量後續病變風險而被割的膽囊該值900萬嗎? 被酒駕車禍撞死的人命只值3-500萬嗎??
rexone777 wrote:
被告不是簡化問題...是一連串問題中的一項....而且是現在正在面臨的問題....願意走外科急重症的...薪水不要太誇張的低...而是救起病患的成就感才是他們願意投入的主因....但若被不合理的訴訟與給付折磨....光靠熱情能走多遠??
u82232016 wrote:
只要有滴點風險,可能...(恕刪)
akitoli wrote:
這句話其實很好笑
都已經"沒有明顯疏失",那還會被判罪嗎?
法官會判有罪也是經過衛生署那些"醫生專家"們的認定
才會判有罪,既然都沒明顯疏失了,那還需要除罪嗎?
akitoli wrote:
就以這次其實"很明顯有疏失"的AIDS病患移植事件來說
都已經被衛生署那些專家學者認定無罪了,
那些移植到AIDS器官的病人在法律上也告不贏了
最多只能在民事上求償
akitoli wrote:
如果還除罪化,那還得了
這樣醫生不就無法無天了,反正醫死人都跟醫生沒關系
那都是病患自己的問題,反正藥開錯,吃死了你也不會知道,
因為除罪化,民眾會認為自己沒辦法去告醫生
只能自己吞
以現有的衛生署裁判機制就已經很明顯的偏向醫生了
除罪化真的不要弄了
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