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翔的兔子 wrote:
我是佔旁邊看很久的小...(恕刪)
異鄉苦工 wrote:
先要看醫生為什麼救人要救到被告
如果照SOP沒有疏失那就是病人太奧了
如果醫生本身就有疏失了那被告是剛好而已
沒有說因為醫生沒人要當就除罪的
都讀那麼多書了應該要明是非有錯誤有疏失就應該檢討改進而不是去改法律
那這個社會上大家都不可缺少都一起除罪化好了
我記得你之前討論到醫療問題時的論調都是
「現在的醫生對病患都沒同理心,把醫病當作修理機器
這樣不關心病患的醫生,醫術再怎麼好都不是好醫生,台灣不需要這種醫生」
(這應該不需要我挖你的文章出來吧)
但是現在討論的是突發狀況,有人需要急救
醫生自告奮勇出來救人,需不需要負責任
這樣的醫生夠有同理心,夠慈悲吧
結果呢,你的意見還是有疏失一樣有錯一樣要罰
可見不管有沒有同理心,被告的風險都不會變少
那請問您,醫生對病患幹麼要有同理心?
mhhuang wrote:
醫生自告奮勇出來救人,需不需要負責任
這樣的醫生夠有同理心,夠慈悲吧
結果呢,你的意見還是有疏失一樣有錯一樣要罰
可見不管有沒有同理心,被告的風險都不會變少
那請問您,醫生對病患幹麼要有同理心?
好吧
你轉個角度這樣想
醫生在路上或是在急救時
救人不需要負責任
注意喔所謂的責任不是包救活這種喔
包不包活這個是閻羅王的業務範圍
如果你爸媽遇到這種不需要負責任的醫生幫他急救
你不會害怕?
當個醫生對病人有同理心
審慎查問偵探病人病情不是應該的嗎
不然他跟個赤腳仙有啥兩樣
醫療行為有疏失有錯就罰這有什麼疑問呢
這社會上每個人都是這樣的啊
那負責生死關頭的醫生是不是應該更戰戰兢兢
讓自己的醫療行為沒有疏失有那麼難嗎
你願意讓你的爸媽去給有疏失不用懲罰的醫生看病
我可不願意讓我的爸媽這樣冒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