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llpig wrote:
前面提過的麥當勞之類的餐飲業也很常被告,難道麥當勞就可以選擇客人了?
假設麥當勞或是一家普通餐廳, 一家玩具店,一家文具店今天依自己的店規或喜好,
拒絕賣餐點,賣玩具或文具給某位客人,會被移送法辦嗎?
舉個例子,有的餐廳是寵物餐廳,客人可帶寵物進來用餐. 多數餐廳不允許,
帶寵物會被拒絕. 再舉個例子, 一個混身惡臭的遊民手拿千元鈔要進
西華飯店或喜來登飯店用餐,會不會被拒絕? 當然會.
有的高級餐廳不允許客人帶年幼的小孩入內.
高雄市一家知名的肉骨茶也是出了名的拒絕接待推娃娃車帶年幼小孩的客人.
游泳池禁止有皮膚病的人入內.
各行各業都有篩選,選擇客人的規則,行之有年.
店家會有可議之處,但絕對沒有法律規定各行各業所有店家必需接待每一位上門的人.
麥當勞是大公司,不會拒絕,會想以客為尊,
但誰說店家不能選客人? 各行各業都有篩選,選擇客人的規則,到處都是.
今天我如果開一家麵店,看某人不順眼,我並不需要解釋原因,只要說 "恕小店不招待",
我會犯那一條法律嗎? 會被法辦嗎?
反之, 今天有病痛,不管急症與否,不管是不是遊民,男女老少,
只要走進醫院,醫院可沒有權利選擇不救.
 
                                             
                                 
                                             
                                             
                                             
                                            

 說得也很清楚明瞭!! 5分奉上~~
 說得也很清楚明瞭!! 5分奉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