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國軍總醫院(原803)開刀感染的醫療糾紛感言


小全0110 wrote:
醫院等級越高術後感染會越低
醫學中心最低,不過也有0.1%的機會


請問一下,這句話的根據是??

我覺得,依樓主的情況
絕對有權力對醫療的過程提出質疑
在合情理法的情況下,爭取自身的權利

這幾年,醫療方也學聰明了,一味的退讓,只是讓情況愈來愈差
現在要利用民代或媒體,迫使醫院在壓力下賠償的方式,大多已經行不通
所以有些人開始運用網路的力量,達到"拿不到錢,我也要讓你污名化"的目的
不過,這行為就是把雙面刃,這討論區之前自傷的例子也不少
"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總是最基本的原則
其實開刀就是感染的原因
即使消毒的很乾淨
皮膚的細菌還是會被帶到傷口裡
如果患者有許多疾病如糖尿病,感染機會就很高
機率是一大群母體下的統計資料
對個人是沒有意義的
對個人而言
機率高不表示就會發生
機率低也不表示不會發生

這不是高中數學的東西嗎?
用這種 機率低卻發生了-->醫療有問題-->醫療過失-->醫院醫師負責 這種邏輯要談事情
我看醫院醫師再怎麼解釋都不會有用


告知告知
事實上是,告是告了,出事了都說不知
如果告了就一定知
那天下的老師就輕鬆了
這種什麼事都推說醫師沒有告知的
簽同意書是當作簽樂透嗎??
都不懂也敢簽
最好在社會上也是文件來了就簽字啦

發生感染不盡然是醫生有疏失, 但若院方能有更完善的衛生制度應可降低發生感染機率的可能性.
-->就跟你說再怎麼降低都會發生阿
你的目的是啥?
3. 關於找"有力人士"幫忙一事, 是因為本不想讓事情鬧大, 大家共同體諒彼此的狀況就可以和解, 但沒想到會走到目前的情況, 我因陳述此一事件而承擔了某些風險, 而院方也會有些名譽上的傷害.

所以醫院提出更完善的衛生制度然後不賠償你,你就可以接受?


foxrd wrote:
2. 家母後來發現在植入固定脊椎的釘子深處有嚴重化膿現象, 因此嚴重懷疑在開刀過程有某個環節出錯, 而不是術後照顧之問題.
......................................................................
4. 再度強調, 發生感染不盡然是醫生有疏失, 但若院方能有更完善的衛生制度應可降低發生感染機率的可能性


1.就學理而言,要靠"植入物化膿的部位"來推測開刀過程哪裡出了差錯,是沒有意義而且非常不靠譜的.
細菌易繁殖在"無血管"(avascular)的部位,因為此處沒有足夠的白血球來與之對抗.所以植入物的
感染常見於介面處或組織深部.無論是術中感染/術後感染皆同.

2.改善衛生制度或器材消毒流程的確可降低感染機率.但如同其他大大所言,"降低感染機率"是針對
一群病人做母群體的統計才有意義.對單一個體接受單一次手術而言,受感染/不受感染的機率是50%
,50%.

以上,給樓主作個參考.
得天下英才而共論之,一樂也.得天下蠢才而笑罵之,亦一樂也
開刀本身就會有風險,風險的不幸發生當然會造成損失

樓主認為損失不該由家屬負擔,希望院方可以負擔全部或部分,

問題是坐飛機有兵險意外險燃油附加費等等內含或外加的費用,但是手術費用醫院並沒有訂價權,
健保局定價當然是越低績效越好,還加上賴帳打折支付,路邊攤的預算如何要求米其林的水準

很不幸,健保手術費用裡不含術後恢復不良感染等等損失的補償費用

身體健康的風險應該含在人生所有的保險規劃中,應該要事先規劃,生病前或是開刀前就要預先做好保險,而不是發生後要求開刀醫院沒過失還要賠償

PS: 如果你對開刀醫師沒意見,就請放他一馬撤告,你要別人將心比心,你自己也要做到
PS: 如果你捐款百萬只是大袖一揮,民事庭的律師費裁判費對你應該不是難事



http://shaojunglee.blogspot.tw/2013/06/blog-post_7738.html

面對醫療糾紛,醫界前輩的感想
參考一下吧,大約就是你目前面對的情況
以刑逼民, 加上找民代施壓討誠意

看來看去

只能說幸好畢業當年很膽小不敢走外科或是急重症科
不然現在大概就是變成發文者口中不負責任的醫師了..
順便拿來告誡現在正在帶的實習醫師(目前帶到的實習醫師正好進入醫院工作第一個月, 最容易受教的時候), 要選大科系科就要有心裡準備
就算你刀開再好, 再厲害, 出了意外,但是沒做錯,家屬一樣把你po到mobile01說你不負責任
還會用告你的方式警告你不給誠意就讓你留紀錄不能當良民..

ps. 我應該沒誤解發文者的意思吧? 全都是照你文字換句話說打出來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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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0613 21:40的話:

2013.06.13 2140 補充說明:
1. 據了解, 許多醫院有投保關於醫療糾紛之保險, 可以讓某些風險轉嫁, 但(好像)該醫院並沒有.
2. 對於開刀之醫生, 我方絕對沒有"刁難"之意, 事實上在事發後也平和的討論過幾次, 但他僅是個員工, 沒有決定權, 我們的討論也一直是很平和, 至今我連他的姓氏都沒有提及, 應該不至於對他的名譽有太大之影響吧.
3. 若無特殊的問題, 本人將停止回應, 一切靜待司法及院方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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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醫療糾紛保險, 就現階段來說, 並不是每家醫院都做. 以我這身處在全台最大的醫療集團(占健保總額約10%)來說, 醫療糾紛是由醫院代墊, 再回過頭來向醫護人員的薪水扣除. 真正有投這方面的醫療險的醫院不多, 因為最殘酷的事實就是生吃都不夠了, 哪有曬乾來吃的道理

另外, 並不是只有你有受過醫療傷害, 敝人親人在台灣龍頭醫院做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術後發生中風導致一輩子要坐輪椅靠外勞照護, 我也只跟我家人說就這樣吧我們自己照護, 中風本來就是會發生的風險, 不曾想過去跟醫院要誠意或是找民代施壓(以我們家的背景和醫藥知識要去吵實在容易太多了), 因為這種風險本來就是醫療行為中一定會產生的, 更不會去說什麼人好好的進醫院怎麼變成坐輪椅出來的鬼話, 有點常識就知道會進醫院就一定是有病, 有病治療一定會有風險.

當然你都po上mobile01控訴該醫院沒誠意也想以刑逼民了, 這樣的話你大概也聽不進去..
告官嗎?
法院最多也送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
但是醫師或醫院進行必要的院內感染管控,不違反醫療常規,那麼其他不受控或因不幸的巧合而導致感染皆非醫護或醫院的問題…
還是要強調醫師不是包醫,醫療也不是絕對,你要告也得先了解證據,一開始找人喬,你就輸一半,因為你拿不出可以讓他專業受到撼動的證據……這事我是請開版大認真靜下來評估你要的是什麼?
請問是否有人知道國軍(台中總)醫院之上層之管轄機關? 因為目前沒得到院方之任何回應, 想找更上一層之"老闆"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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