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了一些文
我提供一點點個人的意見與自己的知識
我本身是整形外科專科醫師 目前在某間醫院(非慈濟系統)擔任主治醫師
當事者那位廖醫師,是我以前在醫學中心受訓時的學長,朝夕相處共事有三四年之久
以我的認知,這位學長相當照principle 、準則、教科書等等的規定從事醫療,個性甚至有點一板一眼
所以要說他會亂搞病人,我不是很相信...
不過就他外型給人的觀感,身材很高眼神很銳利(到有點兇的程度)...有點像貓頭鷹...
平常都面無表情,有時我看到他還以為他在生氣...結果他回應說:沒啊,沒事...
所以我認為可能是這種外型讓病患覺得很無情冷血吧?
再來回到這個病例
根據多方的判斷
這個小朋友的指頭屬於創傷性斷指 Allen type I-II
( traumatic amputation, Allen type I-II)
簡單來說 就是在指骨尖端更遠處的斷指
沒有傷到指骨,簡單來說 就是在指頭的最尖端掉約1-2mm的一小塊
這種病患的標準處理方式為:
如果指骨沒有暴露
1. 如果最尖端的一塊還可以帶來(像是這小孩的情形)則可以將那塊縫回去,有六七成的機會會長好
手術名稱叫做 composite graft(複合皮瓣重建術)
2. 如果沒有那塊肉,可以用自己的皮移植上去
手術名稱 skin graft(皮膚移植術)
如果指骨暴露
1. 用遠端指頭的其他部分,轉一個皮瓣 去蓋住骨頭
2. 直接把指骨修短一點點,傷口縫合
基本上這麼小塊的斷指,又是小朋友,是找不到血管可以接合的
不管用什麼手術
一般來說 無法配合的小朋友,手術都需要全身麻醉以求安全
全身麻醉的標準禁食時間為8小時
若少於八小時就有吸入性肺炎的風險
所以在不緊急且沒有生命危險的狀況下(像是這個病患 並不需要緊急接合血管拯救斷指)
都會建議8小時的禁食時間
況且該位醫師正在手術中
手術的患者上了麻藥 不是隨時可以弄醒推出開刀房的,一定要開完刀才可以
整形外科一台手術三四個小時也很普通,也會有些狀況會延後手術時間
所以我們都會跟病人說明,手術預計時間只是大概,可能會有延後的狀況
(做醫療這個行業,會常常碰到病患對手術時間延後的質疑,尤其是急診病患,等久了,家屬都很容易抓狂
所以真的要好好解釋)
大概解釋到這邊
我盡量用易懂的詞句解釋
如果不懂的話, 歡迎討論
soscoco wrote:
長庚我就真的說恭喜你...(恕刪)
相信醫學系的學生都會有許多園區同學...................只是多唸了一科生物............
但之後的道路,在性質上確有很大的不同...........
每年理工科畢業生有數萬人...............醫學系1200左右,
園區再怎麼累,只有業績不好,當然最慘是遣散............
而醫師出了事,多是纏訟數年加巨額賠款..........................人生就此完蛋!
還要用累來分薪水嗎?而你拿護士薪水來比.............唉,又不是共產社會,原本就會有不同價值,
不要像小朋友在吵....................
律師或法官也跟人命和人生有關,但為何誤判就不用陪,我還是很疑惑................
所以兩方不要再比誰累,要比累,砂石車司機或你在路旁看到修馬路的最累!錢又少,又有生命危險,
醫師和園區工程師就不要出來貽笑大方了!你們已經都很爽了!
台灣的仇醫,是健保制度下的必然,便宜又大碗,人心的貪婪是無法被滿足的!
美國也走上這條路,我倒想看看美國人胃口被養大後,專業會不會被民粹與選舉搞爛............
依其醫療的超高費用,財政被拖垮是指日可待...................................
http://winni85.pixnet.net/blog/post/3072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