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上有做過公司健保費的請款作業的人就看得懂.
99年02月的健保費,繳款單大約是會在3月23日左右會收到。繳納期限在3月31日,但還有15日的寬限期。
也就是說,只要是在4月15日前繳款,都是在正常的期限內。
但今天收到的這張健保局欠費催收單就讓我很不爽。我上週才收到正常的繳款單,今天就又收到欠費催收單。

明明期限就還沒過,為何還要浪費錢來寄這張欠費催收單?


全國的公司行號若有一半重覆收到這張欠費催收單,這浪費的金額少說也要幾十萬吧?(紙張+郵資)
健保局這樣浪費人民的錢,還要漲健保費?
我在是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