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fish001 wrote:台灣的醫生沒有待遇不...(恕刪) 對啦,你不愛錢那給我好了啦幫你舉出實際數據:醫師 v.s. 法官工時 每周80~110hr 每周40hr薪水 10~30萬 1x萬風險 ~4000萬不等 0就比這三個啦,其他爽不爽都不用談啦!反正有繳健保最大啦,醫師就都不是人了啦防衛醫療已經盛行,繼續說你的鬼話吧
現在這個社會就是這樣矛盾,啥都以錢來衡量,既然是這樣,那愛錢當然合理,有人要額外招待,要給錢,收起來也合理,醫師是有很多這樣的機會的,那當然是薪水之外的,這反正是自願的,拿就拿,可是當醫療變成一種給錢換取治療的服務時,病患想塞錢給你換取更好的醫療,或是聽從建議採取某些昂貴的治療,當最後結果令消費者大失所望,當然產生索賠問題,這是邏輯問題,因為價值已經量化了,醫界既然也樂於承認這是一切向錢看的世界,那付錢的人心態自然會慢慢改變,最後會像美國那樣,只好用損害賠償來衡量,醫師也只好保高額保險,你不能只要資本主義的一部分,不喜歡的那部分很難去除...安捏喔安捏喔喔喔 wrote:對啦,你不愛錢那給我...(恕刪)
現在包紅包的少了,這是好事,直接調高薪水,比想辦法讓病人額外塞錢好多了,醫師很辛苦,醫師也很像法官,也是講證據,現在都講實證醫學,病人有啥主述,醫生會有一些懷疑的疾病,然後排檢查去證實,最後做治療,法官會判錯,因為參考了偏差的證據,或是腦子轉歪了,醫師也會,錯誤率其實很高的,誤診率有多高呢?可以查論文,所以人不是神,醫師或法官都是聰明人,不必相互指責,我只是覺得醫師和法官的工作都不適合滿腦子錢,那會影響判斷,也失掉工作的本質...飛翔的兔子 wrote:其實你說的也許是事實...(恕刪)
sunfish001 wrote:現在這個社會就是這樣矛盾,啥都以錢來衡量,既然是這樣,那愛錢當然合理,有人要額外招待,要給錢,收起來也合理,醫師是有很多這樣的機會的,那當然是薪水之外的,這反正是自願的,拿就拿, 是喔,在下認識的醫師(包括自己)好像都沒這種機會呢,大大如果願意為自己說的話負責,要不要自願提供給咱們這些"機會"呢?sunfish001 wrote:你不能只要資本主義的一部分,不喜歡的那部分很難去除 這句話對醫界講就不對啦.任何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台灣是施行社會主義的醫療制度,但採用資本主義的醫糾賠償.所以這一句話要向那些上法院告醫師要賠償的人講才符合邏輯.
當然不見得是人人有機會啦,也許你多做幾年就有機會,台灣如果是社會主義的醫療,那我當然認為應該是社會主義的賠償,至於那些醫美,應該放寬賠償標準,使獲利率下降,現在醫學系前幾名都搶皮膚科、眼科,我認為也不見得是怕被告,應該是比較輕鬆,有些人轉醫美的時候就不忘鞭一下體制,說是怕被告,事實上心裡真是這樣想嗎?皮膚科背本小紅書就能看病了,第一名的幹嘛去搶...k4210 wrote:這句話對醫界講就不對...(恕刪)
這跟人格有關醫師法官都有好的壞的不可全面一概決定信不信賴的法官收賄的 恐龍法官的也大有人在醫師早期收錢的當然也有但現今台灣醫療糾紛判賠的金額已經遠遠在比例上大於美國若有人要說功利 收入高 所以要接受高額判賠 先把健保廢了醫療回歸自由市場競爭再說...
目前法界還是很同情醫師吧,亂告的要判賠應該不至於,真有疏失也是醫界自己鑑定的,難免有些比較嚴重的失誤,就保個險囉,法院也別判得太過頭,事情有擺平就好,有些失誤醫院在病人還沒去告就自動給錢了,這樣反而不用賠太多,畢竟人家死了,例如開HIVD開到在腹主動脈打個洞,周圍也沒有動脈剝離徵象,本來只是腰痛,變成沒命,這樣賠點給人不太過分吧...polyester0110 wrote:這跟人格有關 醫師法...(恕刪)
這兩者都很差...古人說,為政者,自以為清高,則禍害更甚貪官污吏。而現在的台灣醫師,滿腦子想著錢,把病人當練習用安妮,就算出事了,醫院也會找人扛。(XXX部門的員工檢查不實,導致醫生判斷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