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 可怕的法律即將通過!!衛生署欲將護理師變成合法密醫!!

怎麼又來了...
又是一堆人亂看到黑影就開槍
是看不懂中文還是 只要看到關鍵字就自己蓋大樓了...
簡單的標題是:
98年9月24日專科護理師臨床執業範圍公聽會(修正)
難倒這年頭有執照是不能執業的嗎....
如果還是不懂..那只有...god bless you!!!
koztaiwan wrote:
怎麼又來了...又是...(恕刪)


護理師照字面意義就是只能做護理工作

如果仗勢有執照就能做侵入性等醫師工作

那藥師執業範圍是不是也應該比較護理師

物理治療師 執業範圍是不是也應該比較護理師...............
jamesk67522 wrote:
不用說這麼多啦~有認識住院醫生的,剛好可以驗證一下醫生的素質是怎樣


我是不知道你認識的專科護理師的level是高到什麼程度
竟然可以讓你如此口出狂言
在我之前受訓過程中,也有認識不少老資格的專科護理師,其中20幾年護理經驗的大有人在
可從來沒自大到這種程度,嗆聲要跟住院醫師比醫學知識的
可以請問一下她專科護理師執照考試是考幾分?
專科護理師執照考題我也看過,確實不適合護理人員來考
但我只能說,對於有準備的醫師來說要及格不難

前面就已經提過了,我所遇過的NSP不論是經驗或是技術(打針,縫合..)
都是讓人欽佩也樂於與之共事
雖然醫學知識方面真的不是她們的強項,但彼此間良性的互動也讓照顧品質提昇不少
而像你這種貶低別人來突顯自己的,真得沒看過
在下不才,以前的專科醫師考差不多只考90分而已
如果剛好是同專科,是否有榮幸跟你''驗證''一下,也讓我們這種井底之蛙見見世面
jamesk67522 wrote:
既然都全文照登了~我還真不知道哪裡是說要一年內學會所有的東西~...(恕刪)


把醫師們7年所學的東西在一年內塞進去腦袋 =\= 要一年內學會所有的東西 ???????
swiftboy wrote:
抱歉
在教學醫院....有可能請無照護士嗎......


抱歉,原本不想吐槽的,但事實上在全省大小醫院聘用無照護士的情形是 “非常多“

我太太待過五六家醫院,都是教學以上級別的,每家都有用無照護士

從門診,病房,到開刀房,都有無照護士,差別在有沒有出事被人發現而己。

這種情況在中南部的比例更高,北部會比較少。

我認為與其去辦這樣公聽會,還不如先解決醫院內部的亂像及以改善護理人員的工作環境與待遇來的實際

,另外,醫院為了節省成本走偏門而聘用這些無照護士,醫囑執行者卻叫合格護士蓋章背書, 衛署來查時,

醫院說這些是實習生,有合格護士在旁輔導一切符合規定,問題是,實習生當了好多年還在當?這實在說不過去。
話說本人目前所呆的某間中小型醫學中心
每次輪值到加護單位
也都會有專科護理師常駐在那邊
説真的
她們在哪裡呆了也快五六年了
(最久的據說有十五年)
大風大浪見識的比我這個菜醫師還來的多
常常晚上值班時或是白天主治醫師有時在忙
也會請教她們的意見
(當然最終決策的還是要我本人啦)

當過兵都知道,部隊裡有個好士官長是彌足珍貴的
資深專科護理師有時也是類似這樣的地位
很多時候醫師(尤其是菜醫師)腦袋所裝的各類最新最廣的知識
卻沒辦法跟眼前的病人搭起來時
這時她們過去照護的經驗就是很好的補充見解
夜之旅人 wrote:


抱歉,原本不想吐槽的,但事實上在全省大小醫院聘用無照護士的情形是 “非常多“

我太太待過五六家醫院,都是教學以上級別的,每家都有用無照護士

從門診,病房,到開刀房,都有無照護士,差別在有沒有出事被人發現而己。

這種情況在中南部的比例更高,北部會比較少。

我認為與其去辦這樣公聽會,還不如先解決醫院內部的亂像及以改善護理人員的工作環境與待遇來的實際

,另外,醫院為了節省成本走偏門而聘用這些無照護士,醫囑執行者卻叫合格護士蓋章背書, 衛署來查時,

醫院說這些是實習生,有合格護士在旁輔導一切符合規定,問題是,實習生當了好多年還在當?這實在說不過去。





這看起來就是好像就是衛生署欲將護理師變成合法密醫的翻版

醫院為了節省成本走偏門而聘用這些護理師執行醫師工作,醫囑執行者卻叫合格醫師蓋章背書.......................
小弟小時後有一個恐怖的經驗....

大約是我國中的時候..
因為半夜肚子痛+狂拉 狂吐..

家人就把我送去高雄醫學院的急診室掛急診....

出來看診 胸前掛一個 實習醫生(醫學院的學生嗎? 當時還小不知道 XD)

問一下診後 就說 這是急性盲腸炎 要開刀 要我媽簽字動手術.

我媽當然不肯嚕 打電話給我爸
我爸就2100全民開罵了 說要是真的盲腸炎 我還可以趴趴走的走到急診室 叫我們回去
隔天去我家常去的診所看就好了

隔天去診所 醫生才說 這是"脹氣" 之後找護士幫我灌腸...(那時年紀小小 不懂得害羞 - -)

當下在診所的廁所 連環放屁..(真的都是屁喔= = 大約1分鐘才停下來 XD)
之後好像有開藥 吃下去跑廁所也都以放屁為主....

幾天後 肚子不痛了 XD



要是一開始聽從是盲腸炎的話 我可能要被桶一刀了....-0-

之後 我家出事都不跑高醫的急診室了 (我爸都說 那邊都是蒙古大夫...囧)


話說 實習醫生可以出來看診嗎? 誤診的話要如何解決= =???
swiftboy wrote:
這看起來就是好像就是衛生署欲將護理師變成合法密醫的翻版

醫院為了節省成本走偏門而聘用這些護理師執行醫師工作,醫囑執行者卻叫合格醫師蓋章背書.......................


你這樣的回答有些張冠李戴,我想我的原po不是這樣的吧!!

另外,什麼叫做合法密醫?? 既然叫密醫了還能說是合法?? 邏輯不通吧!

照您這樣的邏輯說法,許多醫院裡實習醫生幫病人看診,再由陪同的住院醫師蓋章背書,那麼,這實習醫生算不算密醫?! 這種情況還是很多的,怎麼沒人出來反對!?

護理師可以看診及執行開立醫囑工作在其它先進國家都有完善制度化的作法,而且行之有年了,當然這樣的職位已經不叫護理師了,而是有另外的專業職稱,這些從業者也都是由護理人員提升自我能力而轉任的,他們有獨立的醫療訓練體系,執行醫療業務範圍亦與醫生有所區隔,透過層層的訓練及考核取得專業認可,制度目的在於有效率的分配醫療人力資源,亦可降低民眾的就醫費用,避免醫療資源浪費或分配不均,對於政府、醫療產業及民眾三方都有助益的。我想這也是公聽會目的的重點,就專科護理師的執業範圍做個討論,看是不是有哪些項目能分擔醫生部份的工作,而不是把護理師變醫師,從來就沒有人說過要把護理師變醫生,OK?!

我的個人想法是,護理師執行醫師部份工作並不是不妥,關鍵在於專業能力的認定、訓練與管理制度,產業鏈也要有完整配套才行。

照台灣目前的醫療環境,我認為護理師作醫生工作還是免了吧,除了吃力不討好之外,工作地位也不會有什麼提升,還不如到美國去執業,除了賺的多還能得到尊敬。

另一半的翅膀 wrote:
因為小弟的女友是護士,前女友跟前前女友跟前前前女友都是護士.

各位護士,請小心這個人阿
他是護士殺手,對護士有特殊癖好

爭論這些沒什麼意義
專科護理師不能成為醫生,因為護理工作原本就不同於醫師
一路上來所受的專業訓練,科目也都不一樣
或許有部份是相同的,但實際應用的範圍也是天差地別
這種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看到有人說7年的書,一年要唸完,這是什麼鬼阿
不要再相信沒有事實根據的說法了!!
天機不可洩漏,做莊的怎麼可能會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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