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的誤診算是有"醫療疏失"嗎??


異鄉苦工 wrote:
我是不知道醫生在看病時有沒有想過
你眼前這位病人要讓你看診前
需要存多久的錢才夠那掛號費
需要忍多久的不適才捨得花那錢


哈哈~~~~

我猜我家前面的便當店老闆從來沒想過我要存多久的錢....
才夠買一個便當....
要忍多久的飢餓....
才捨得花錢....

別在異鄉混久了....
以為台灣的醫療費用....
跟你呆的地方一樣....
每次看到這種發言都有點心灰意冷
不過看到還是有人能了解急診醫師
還是說幾句好了

不得不承認
這樣的醫療處置沒辦法讓"台灣民眾"滿意. 這是"服務不周到"
但不代表他有醫療上的疏失
事實上
這樣的處置已經是國外醫療無法比擬的快跟好了

急診. 就是只處理危急生命的. 不管是脫臼或韌帶斷裂. 都不是他要管的
更何況前面也有人說了
韌帶斷裂大部分是不用開刀的. 除非是運動員或是很嚴重的狀況
醫療資源不足拒絕處理建議轉院是對的
硬要開刀才是罔顧患者權益. 否則開好也就算了. 開錯就賠不完了
轉院. 本來就沒辦法保證有病床. 頂多就是幫你叫救護車. 提供目前的病歷資料
方便下個接手的醫院進一步處理
若是保證有床
那一定一堆人去小醫院要求轉醫學中心


另外還有高人提到醫生要想到患者花的錢
這實在是...
醫師要想的是如何處理患者的問題
弱勢患者無法得到適當醫療
是政府的責任. 不是醫療界

不然
我吃不起王品的牛排. 是台塑的錯?
我買不起LV. 是誰的錯?
我用不起BMW. 是誰的錯?
我吃不起100元的便當. 只能吃30元的滷肉飯. 是誰的錯?
我喝不起50嵐的飲料. 只能喝白開水. 是誰的錯?
異鄉苦工 wrote:
我真的很好奇你看了樓...(恕刪)


我禮拜一也因為摔傷膝蓋送了趟急診

急診醫師也只是瞄了一下之後,就叫我先去照X光

照完X光,摸摸看看之後,說骨頭沒事之後就開了藥要我回家休息了

但出院之後我們是直接驅車前往另外一家復健科掛號做復健

復健科醫師診斷是可能韌帶挫傷,說好險有馬上過來做復健,不然隔天絕對腫的比臉大

即使我膝蓋痛到想殺人

我也不會上網抱怨說未啥那個急診醫師沒有馬上把我的腳傷醫好,或者看出我有脂肪肝之類的

我也不覺得那個急診醫師有啥不對,因為我自己很清楚急診能做甚麼該做甚麼

所有人都該知道醫生能做到甚麼,而身為病人自己又該做到甚麼

唯有這樣台灣的醫療環境才有改善的一天

否則就只能像國外一樣,讓每次入院都是一堂昂貴的課程,才記得起教訓

如果有任何需要,就該自己決定是否需要進行其他醫療行為,從大腸鏡到精子數檢查都能做

而不是事後才在那邊那邊"我覺得好像"

異鄉苦工 wrote:
我這個比喻有點不太對,機車修理師傅有好有壞


今天你要求老闆換火星塞,後來卻來抱怨說當初老闆沒幫你抓出你傳動皮帶的問題這說的通嗎?

而就算你有告知傳動感覺有問題,但老闆不願拆

而你也答應了,事後查出真的是傳動皮帶的問題

那老闆有責任,難道你的責任就一句"當時我尊重專業"就能了事?

何況人體非車體,一些高檔機械都經不起拆了,何況是人體?

遇到OP這種,醫生只要一步錯就全盤錯,今天會有這種防禦性診斷真的不意外

只可惜現在只能告醫療疏失,不然的話OP在照護上的疏失我倒是也想幫他老爸告OP

如果是看護帶我父親去看醫生,遇到這種情況,再追究醫師責任之前我絕對先追究看護責任

今天為啥醫師會變成這樣,說穿了就是OP這種人搞的

先來版上取暖,取暖不成就直接叫議員關切,生孩子都沒那麼快的

表示OP從來就沒在乎過這"是否"為醫療疏失,而是打從一開始就已經"認定"為醫療疏失


所以我由衷的祝福OP跟OP老爸能夠長命百歲,好好享受他們創造出來的"醫療環境"
板大認為有疏失...恩,然後呢?

有沒有疏失是患者或家屬自行感覺嗎?

還是需要交給醫事審議委員會?

若有任何醫療不滿意請向主管機關或相關單位反映,

網路上提問,無法釐清事實.

附帶一提,上一天我去菜市場買麵的時候,我點乾麵老闆給我湯麵.

由於我相信老闆的專業,我也是乖乖吃麵,想說只是比較水的乾麵.

誰知道我面都吃完了還剩一大碗湯,這...應該是湯麵吧.

請問老闆是否有疏失?

當時店內人很多,我等了快20分鐘沒人理我,還是我自己問可以點餐了嗎老闆才說: 你要點可以阿,

只是會等很久喔, 老闆連看都诶看我一眼,口氣也很急促不耐煩.

吃完我乖乖付錢,回來看到這篇文章,才覺得我真的不該放過那麵店老闆!

getz9825 wrote:
板大認為有疏失......(恕刪)


委員會? 那是啥鬼?
有議員就搞定了
反正有機會增加選票 管他是非黑白先轟再說
了不起到時候被公幹再開個記者會說"XXX當時沒有詳細說明情況 我本著服務選民的精神..."之類的推掉就好了
kf211434 wrote:
所有人都該知道醫生能做到甚麼,而身為病人自己又該做到甚麼


非醫療人員,卻能有此等見識

非池中之物,佩服佩服
"不妥當的地方我先前也都說過:
1.在急診室時我就已經再次告知醫師我爸的右肩突起,但卻被忽視
2.急診後醫師說可出院,但事實證明,還好我們堅持住院觀察
3.住院後由外科主治醫生接手時,未盡心力重新診斷病人,而是我在幫我爸擦身體時發現真的踵的怪怪的,才再次要求外科醫師多照右肩膀X光,且才發現脫臼及韌帶斷裂的狀況
4.發現狀況後由骨科某醫師評估,開刀手術時全身麻醉,需要插呼吸管,但老爸還有肋骨斷裂,怕會因為肺部擴張導製肺被斷裂的肋骨刺傷,造成氣胸血胸的狀況。但因為這醫院沒有胸腔外科,導製無法開刀,故請我們自行辦理出院後在去別的醫院掛急診。"

->網友已回應但是樓主視而不見

"急診室時我就已經再次告知醫師我爸的右肩突起,但卻被忽視"
->網友已告知急診主要是處理危急生命的但是樓主不接受,所以一般可接受的處理流程是先確定沒生命危險,其他再回門診作處理,請問右肩突起這件事有生命危險嗎 ?

"急診後醫師說可出院,但事實證明,還好我們堅持住院觀察"
->這還是同樣的問題,急診確定沒生命危險後,可以回門診處理,請問若是當時出院,隔天再看門診,令尊就會生命危險嗎??事實證明令尊住院一晚沒生命危險,住家裏也會一樣,令尊在這種情形住院不會降低危險,住院的好處在於有事處理較快,還有家屬負擔較輕,事實證明住院一晚並無異狀,難到住院晚上有急救?還是有發生緊急狀況?

"住院後由外科主治醫生接手時,未盡心力重新診斷病人,而是我在幫我爸擦身體時發現真的踵的怪怪的,才再次要求外科醫師多照右肩膀X光,且才發現脫臼及韌帶斷裂的狀況"
->這當然醫生有責任,但是病人也有責任,病人有責任向醫生陳述病情,而不是一副我把人丟給你就沒我的事的態度,你要負責把問題全都找出來;這也就是我之前所提,你如果要求而醫師忽視你的反應不做才會有疏失的問題,不然要醫師去猜測?還是要你父親每次查房都扒光光重新審視一次?病情會有變化的,所以病人有責任將之前狀況,每日變化主動告知醫師,同樣的,醫師也有責任每日巡察病人,這是雙向的責任;你盡了你的責任(告知病情),醫師也盡了他的責任(作檢查),何來疏失 ? (別再說急診沒作,如果你不能接受急診保命優先的觀念我也沒辦法)

"發現狀況後由骨科某醫師評估,開刀手術時全身麻醉,需要插呼吸管,但老爸還有肋骨斷裂,怕會因為肺部擴張導製肺被斷裂的肋骨刺傷,造成氣胸血胸的狀況。但因為這醫院沒有胸腔外科,導製無法開刀,故請我們自行辦理出院後在去別的醫院掛急診"
->這是目前制度規定,不干醫師的事,這是政府的事,所以和疏失無關


所以我認為無醫療疏失,但是醫病雙方有認知上的差異造成糾紛
但是想一想你付出的金錢和結果 ?

你如果還是無法接受我也沒辦法

看一看別國的情況,才知健保的好


在國外胃痛掛急診的費用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30&t=2890804&r=5&p=1&img=0





好想放假

jobba wrote:
醫德跟能力已經不是現在的醫生最關心的問題.

他們看病的最高準則是不要給健保局刪費用以及不要上法院.


真是一針見血之論!
jobba wrote:
醫德跟能力已經不是現在的醫生最關心的問題.
他們看病的最高準則是不要給健保局刪費用以及不要上法院.


不違法是好國民應盡的義務~~~~
不濫用健保資源是好醫生應盡的義務~~~~

法律跟健保是保障民眾....
民眾又何必擔心"看病的最高準則是不要給健保局刪費用以及不要上法院"....
Graco63 wrote:
不違法是好國民應盡的義務~~~~
不濫用健保資源是好醫生應盡的義務~~~~
法律跟健保是保障民眾....
民眾又何必擔心"看病的最高準則是不要給健保局刪費用以及不要上法院"....

很明顯你不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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