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年28
在17歲時一次的健康檢查中
才知道原來我只有一顆腎臟
我想知道
我有沒有符合殘障資格
今天去了區公所領申請表
簡約看了一項內容
每個條例後面都說
無法自立生活及工作者
我現在還有能力工作
難道要等到我無法工作時才符合嗎
外表健全
可是器官並沒有啊
況且我也不願意有這種身軀啊
別懷疑
不但有
而且級別還是"重度"
小迷糊身在江湖 wrote:
小弟今年28在17歲...(恕刪)


腎臟的話就不知道了

我有個朋友, 一出生就有眼疾, 只有一眼正常

另一眼有開刀換水晶體, 視力一樣不好,但至少可以用.

不過他外表跟一般人無異,活動能力也跟一般人一樣

只是視力不好, 太快的東西他看不清楚.

他有申請到手冊

給你參考
小迷糊身在江湖 wrote:
我有沒有符合殘葬資格

我很清楚你沒有符合殘葬資格.
應該是殘障吧.
差一字差很多耶....
可以阿,

朋友有人跟你一樣,

等級是中度啦。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