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年28在17歲時一次的健康檢查中才知道原來我只有一顆腎臟我想知道我有沒有符合殘障資格今天去了區公所領申請表簡約看了一項內容每個條例後面都說無法自立生活及工作者我現在還有能力工作難道要等到我無法工作時才符合嗎外表健全可是器官並沒有啊況且我也不願意有這種身軀啊
小迷糊身在江湖 wrote:小弟今年28在17歲...(恕刪) 腎臟的話就不知道了我有個朋友, 一出生就有眼疾, 只有一眼正常另一眼有開刀換水晶體, 視力一樣不好,但至少可以用.不過他外表跟一般人無異,活動能力也跟一般人一樣只是視力不好, 太快的東西他看不清楚.他有申請到手冊給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