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到的一個莫名其妙的問題

最近想到的一個莫名其妙的問題
醫師和法官 甚至是其他很多行業 都是"人"根據一些"準則""法條"來做專業上的判斷

有趣的是 如果有人生病或意外找醫師治療了 但是結果不盡人意或是產生了爭議 這時候發生了糾紛 不管是調解 和解 打官司 等等 咚咚~ 可能是病患沒道理要不就是有疏失醫師賠錢等等

但是更好玩的是 如果我們去打官司 法官也是人根據專業做出裁決 如果不符或是對判決產生爭議的時候 這時候會發生啥事呢!? 就是再上訴 二審

妙了! 那對於判決無法接受的一方 為何不是去跟一審的法官產生糾紛呢!?
人生病沒有二審的機會 醫師大多是當下就決定了 事後功過或許以結果論或是甚至醫事審議會來檢視

那打官司呢 你不滿判決 進入二審繼續與對方打官司 那一審那個做成你無法接受的判決的人呢
什麼事都沒有

今天假設某案子醫審會檢視了醫療過程認為一開始的醫療有錯誤 醫師被認為有疏漏 判賠錢

又假設今天打官司一審判對方無罪 我不服 二審判對方有罪陪我100萬 那這錢是不是要一審的法官出阿!? 因為他一開始判的不一樣啊

這確實是一個莫名其妙的問題 但是每天都在上演
一樣是"人"的專業"判斷" 法官上法庭工作 不會因為判得不好而被起訴判賠錢!?

當然社會上 很多人開始注意到恐龍法官的問題 但是呢 最後的結果 頂多記個警告小過

有哪一個判得不好或誤判的 法官去坐牢獲判賠個幾千萬!? 國家賠償你的是納稅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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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dturtle wrote:
最近想到的一個莫名其...(恕刪)


所以當他判的好或醫活了一個人, 你要賠他幾千萬或一條命嗎? 是這意思嗎..lol 不要大白天沒事做想東想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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