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衛醫療之四--熟能生巧變成多作多錯,醫療重建將是條非常漫長而必需付出更多人命的路

防衛醫療之四--熟能生巧變成多作多錯,醫療重建將是條非常漫長而必需付出更多人命的路

「爬的愈高,摔的愈重」
愈是滿懷理想熱情進入醫界的人,
愈會對目前環境感到失望,
這是條「必須保守,不准創新,挑病人沒有任何犯錯空間」的死路

今天
闌尾炎( 民間俗稱盲腸炎,為了清楚解釋,醫師也只能跟著說盲腸炎)
是急症,為了搶時間,不要闌尾破了變「腹膜炎」(死亡率高很多倍)
所以要開刀,
國外切除闌尾,有三成左右,病理報告是「沒有闌尾炎」的
在台灣,這叫誤診
國外為了息肉切除膽,也有一定比例是「正常」
在台灣,這叫「無端手術」
患者要求900萬、承審法官認為「至少要賠一百萬」
就算「醫療鑑定無疏失」,法官也可以一再要求重新鑑定
「就鑑定到有疏失為止」吧……

哀莫大於心死
今天我們精進醫術,目標是為了救人
為了「我開的比別人好」的榮譽,為了一份能照顧家人的收入
不是為了「逃避牢獄」
真要「逃避牢獄」其實也很簡單,「我不碰」就好了!!
收入不好,省吃儉用啊!!
過勞換來的收入,還被「心理不平衡的法官認為是肥羊」,何必!!
而醫療技術就像「職業運動員」,要不停practice才會保持在頂尖狀態
慢慢的,「因為少開,我也不太熟了,就更不敢開」
雖然技術一去不回頭,雖然活的不好,但我活下來了!!
而那些「像胡瑞恆一樣不停practice的」,又有多少次900萬可賠
從「practice開刀」變成「practice跑法院」
(practice在英文有「練習」和「執業」雙重層面的意義)

醫療行為,是「根據過去經驗,面對未知的一種冒險」
沒有包醫的!!,沒有冒險,就沒有醫療 !!
台灣司法不承認這件事,認為「冒險都是醫師的錯」!!
醫師冒險的代價,是賠上醫師所有的榮譽、身家財產甚至人身自由,
那醫師為什麼要冒險?? 為什麼要學習新的技術??
只是為了不被告嗎??
不被告太簡單了!! 只要「依法行醫」,
膽囊等「確定變成癌了」再開就好了,到時候也不用開了!!
截肢了就「沒有長短腿的問題」,病歷不必「被用顯微鏡檢視」
闌尾等「確定變成腹膜炎」再開就好了,這樣就沒有「台灣法官所謂的誤診」了
什麼?? 「應作為而不作為」?? 「不作為犯」??
沒問題的,我「給予初步治療後,及時轉診至醫療水準更好的地方」
我沒有不作為!! 更沒有延誤!!

當熟能生巧變成多作多錯,醫療品質將一去不返!!!
就算將來有一天修了法,「醫療重建,也是條非常漫長而必需付出更多人命的路」
有位法官,死後下了地獄

有位法官,死後下了地獄

他很不服跑去跟撒旦申訴
“我當法官一輩子都奉公守法,沒有由後門收過紅包,為什麼我要下地獄受罰?”
撒旦: “因為你的主觀性太強了,判案又草率,不看客觀的證據,不仔細推敲案情的細節,只用個人的喜好來判決.動不動就”自由心證”.你喜歡的人就輕判或判無罪.你不喜歡的人就重判或判有罪.大意草率,完全沒有公平客觀性,害慘不少人”

法官:”可是我家隔壁的醫生醫死過人,做過牢,也賠過錢.為什麼他可以上天堂,我卻要下地獄?”

撒旦:”哪個醫生做過牢也賠過錢,已經為他的過錯贖了罪.所以可以上天堂.而像你這樣亂搞亂判的法官,卻不須負任何責任,薪水照領,退休金一文也不少,害人不少卻不需受懲罰,你不下地獄,誰下地獄?來人,把他押下去.火刑伺候.”

強烈建議用刑法來對付草率大意的失職法官,免的這些法官因為不需負責任,在哪裡亂判亂搞.
hwkuo wrote:
強烈建議用刑法來對付草率大意的失職法官,免的這些法官因為不需負責任,在哪裡亂判亂搞


所以我贊成法官誤判必須有罪化
現在都什麼時代了~法官居然還講得出口"自由心證"??

講得好聽是自由心證
說白一點就是隨我高興!不然你要怎樣
法官誤判等於毀了一個人的未來
這麼嚴重的事就憑法官自由心證??太恐怖!
至少必須要以"誤判有罪化"來加以制衡
否則恐龍法官只會越來越多,法法相護,對社會絕對不是好事
151515151515
hwkuo wrote:
防衛醫療之四--熟能...(恕刪)
praetorian0828 wrote:
所以我贊成法官誤判必須有罪化
現在都什麼時代了~法官居然還講得出口"自由心證"??

講得好聽是自由心證
說白一點就是隨我高興!不然你要怎樣
法官誤判等於毀了一個人的未來
這麼嚴重的事就憑法官自由心證??太恐怖!
至少必須要以"誤判有罪化"來加以制衡...(恕刪)


也是

醫療訴求除罪化(是基於醫療的不確定性, 並不代表真的有過失無罪無民事責任)

醫療不能沒依據自由亂搞 (有憑有據還會被告被當提款機)

但法官可是能自由心證呢~~~誤判有何責任??不服的話,還不是要"原告""被告"花錢請律師繼續上訴....既然法官檢察官律師都是同一群人....這樣算不算吸金或圖利特定團體或對象呢??

如果法官誤判,那為何不能告法官個人請求民事刑事賠償呢??

醫療專業名詞多....法律專有名詞也好不到哪去....


rexone777 wrote:
也是醫療訴求除罪化(...(恕刪)


我幾個很優秀的親戚小孩
隨便唸都全校第一名那種的
原本從國小立志將來長大當醫生
現在高中選讀社會組
說將來當律師或檢察官法官比較好
kopin0720 wrote:
我幾個很優秀的親戚小...(恕刪)


你那些小孩也真厲害彈性真大

通常喜歡理工的念歷史地理很痛苦
喜歡文組的呢數學理化也很難通

kopin0720 wrote:
說將來當律師或檢察官法官比較好...(恕刪)


我也這麼覺得
本來要我兒子以後去當法官
醫療不能沒依據自由亂搞 (有憑有據還會被告)
但法官可是能自由心證呢~~~
誤判不會被告,有國家來賠,終身職退休俸不怕裁員...多好
可是家中長輩說最好不要....因為死後可能會逼逼逼(消音)
我本想回說誰不會誤判? 自由心證啊!! 活著爽就好....誰管死後怎樣??
不過算了...還是尊天地敬鬼神好了

我相信法官跟醫師或正當的各行各業一樣一定不少好人~~但也一定有害群之馬...

rexone777 wrote:
我也這麼覺得本來要我...(恕刪)


當法官+1,雖然比醫師還難取得資格
,但一旦成為法官,便有資格開啟"自由心證"
的無敵外掛了.搞不好還可以cover當醫師
的老爸老媽呢?(孝子死後應該不會下地獄吧)
k4210 wrote:
搞不好還可以cover當醫師
的老爸老媽呢?(孝子死後應該不會下地獄吧)...(恕刪)


醫醫相護+法法相護??
這樣太犯規了!!
那要再湊個官官相護!!!
啟不天下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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