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後7歲時開刀的~在林口長庚,張昭雄開的當時並無健保~現今已33歲,這個月去台南安南醫院作檢查,跟醫師提到重大傷病,他卻回說已經開完刀就無法申請問題是以前根本沒健保這東西~可是我的病例是在重大傷害的申請範圍裡面請問我該如何申請???還是說真的無法申請???
wahaha709 wrote:小時後7歲時開刀的~...(恕刪) 請問您是哪一種心臟問題, 開刀是全矯正還是部份矯正?全矯正以及一些部分矯正後的情形, 是不能申請重大傷病的如果已經全矯正, 醫生評估可以跟正常人一樣活動, 何需申請重大傷病呢?
請問你申請重大傷病的功用為何呢,這張卡也只有此卡所註明的病有減免醫藥費而以,也不能拿去申請政府補助,也無其他實質優惠,所以當然俅的病治好了,也就不能申請了呀?所以你要這張卡的功用是為了什麼了?wahaha709 wrote:小時後7歲時開刀的~在林口長庚,張昭雄開的當時並無健保~現今已33歲,這個月去台南安南醫院作檢查,跟醫師提到重大傷病,他卻回說已經開完刀就無法申請問題是以前根本沒健保這東西~可是我的病例是在重大傷害的申請範圍裡面請問我該如何申請???還是說真的無法申請???...(恕刪)
"重大傷病卡"與"身心障礙手冊"不一樣只能減免部分醫療負擔實際上並沒有額外福利而且是有期限的....爭那個沒用啦以下摘錄至"中央健保署"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限:(一)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規定,並以保險人受理日期為重大傷病證明生效日。(二)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限屆滿,保險對象得於下列期限內依規定重新申請。1.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上者:效期屆滿前三個月前。2.有效期間為一年或六個月者: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前。3.有效期間為三個月以下者:效期屆滿前七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