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住東海。
合約打一年。一個月是一萬 不含水電

剛開始住時都覺得好
過了半年發現房子真的很潮溼
潮溼到家裡的狗因為這樣得到皮膚病
一直治不好
就連我們也沒辦法睡覺
因為睡到半夜會因為潮溼而過敏,一直打噴嚏
就連房間牆壁都長出香菇了。。東西也很多都發霉了。
生活品質降下來
連身體都有問題

所以我們有提出要提早搬走
房東在賴上面說請我們整理清空給他。
那我有隨口問押金問題

房東回應是 要看合約。


我們的合約有條是 合約未到 承租者解約 要多付1個月租金給房東

但其實我們是因為潮溼且身體問題才決定搬走
請問我可以主張民法424嗎?

其他大大可以給好建議嗎
文章關鍵字

態度先放軟,把事情頭尾講給房東聽,不行再說之以理。

是覺得有良心一點的不會這樣扣租金。

買台除濕幾。應該可以解決你的問題
除濕機的部分,房東有附。但是因為太潮溼
大概5小時 水就滿了。。
除濕機 背後 應該 有一塊 塑膠板 可以拆開 可以接管子到排水口 就可以除整天了

基本上 房東 10個 有8個都 不願意退錢的 押金 拿回來.....不容易

我自己是租一層公寓 ....以前住套房 就算是大套也是....會比較悶....狗狗都容易過敏

尤其是長毛狗 更明顯...不過狗狗的水碗 要換大一點的 至少 要有水喝@@
水滿就倒掉啊.
房東是對的!

養寵物會影響你的健康!

選宣¸ wrote:
除濕機的部分,房東有...(恕刪)
忍忍忍
依合約走的話
罰一個月無誤
但其實好好跟房東講一下
罰少一點應該是可以的
要都免罰比較難
畢竟房東不是做良心事業
選宣¸ wrote:
我們住東海。合約打一...(恕刪)
你要能證明潮濕有害身體健康,應該沒醫生敢100%證明出來其因果關係
選宣¸ wrote:
我們住東海。合約打一...(恕刪)


無法主張
一切照合約走

樓上說的對
態度放軟看看有沒有機會
真要罰也沒辦法.....

另外你提的問題
跟潮濕真的沒什麼關係
不然熱帶海島狗如何活?...
過敏、皮膚病比較可能是環境髒亂造成的
有養寵物請勤打掃...

選宣¸ wrote:
我們住東海。合約打一...(恕刪)


姿態放低去和房東講,你去"抓交替",幫他們找人續粗.....無縫接軌,看看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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