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突然有個想法…
畢竟對完發票後就丟了…誰會留著黑心食品的發票或收據
假如換個方式…
用廠商出貨的帳本明細來罰…
退的款項是給健保局(畢竟吃愈多的人以後會用到的愈多)
然後不用人人不用繳健保費,不知是否可行…
文章關鍵字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