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弟打翻了藥,索性查查哪顆藥的作用是什麼。
上網查詢的過程越來越奇怪,怎麼每一顆都跟我的長得不一樣。

有稍微爬文了一下,如果醫師處方籤所開立的藥,健保藥局沒有,是可以做同藥性不同品牌替換的。
但我手上的收據,是藥局開立【藥品明細及收據】,而非醫師處方籤。

如果是由給藥藥局開立的藥品明細,那應該是要符合實際取得的藥品不是嘛?

小弟不解的是,這樣會不會有藥事法的問題?

另外,雖然該診所跟藥局是分開的,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那是診所自己另外開設的藥局
醫生這樣開立自己沒有的藥品,感覺好像也是怪怪的....

我對同藥性吃下去是沒什麼疑慮,
我比較大的疑慮是的問題。

用A藥單申請B藥品的健保補助,不知道會不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
藥品明細與實際藥品不符
文章關鍵字
tummy wrote:
今天小弟打翻了藥,...(恕刪)

開原廠藥給學名藥或台廠藥

差別在哪裡,對藥局醫師當然是健保報價,高價報然後給低價藥,賺更大,違法!

對病人,或許藥效或有差異等等..

更詳細建議參閱http://mulicia.pixnet.net/blog/post/3107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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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x3000 wrote:
開原廠藥給學名藥或...(恕刪)


感謝大大回應。
今日致電健保局,告知這一切流程。
健保局回應我,如果是藥局品項沒有更改使用替代藥物,那是沒關係的。
要我自己跟藥局談談。

我個人覺得很扯。

既然藥品在藥局的管理是這樣的通融,
不知道我買在7-11買星巴克瓶裝拿鐵,他能不能算我品牌拿鐵價格。

總之,這一切大概都已經安插好。
不過無所謂了。
反正這世界仍是有錢的更奢華,
沒錢的去吃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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