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老哥的健保卡被法務部收回,之後拿藥是否可用重大傷病來拿藥?

老哥是個受刑人,於今年六月份被法務部收回健保卡,而他自小就有心臟方面的痼疾,已經開過兩次心臟手術,並且有重大傷病的診斷證明書。

以往都是由大嫂至台大醫院拿抗血凝藥劑及其他兩種心血管疾病方面的藥物,如今健保卡已經被法務部收回,請問日後該如何拿取藥物?

是否可以重大傷病證明書至醫院拿藥?
還是往後都必須自費了?

感謝回應。

PS:因為抗血凝藥為管制藥品,所以外面一般藥房是拿不到的。
我有個病患因為吸毒而進了監獄,從此,每次都是他姊姊來門診幫他拿藥。因為沒有健保卡,所以,每次都自費。

不過,我只是舉個經驗的例子,我不是法務人員,對於國家或健保局的規定沒有很熟,說不定有什麼補助的方式,你是不是可以去健保局問問,也問問法務部,不然問問社會局或也可以。
我認為你打電話問依下健保局比較快...

因為就算有重大,但是沒有健保卡你就只能用自費的方式拿藥...
那有沒有繳健保費呢
沒有的話應該也只能自費吧
看01閒聊板 不回報還算是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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