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sw wrote:去屏東關四天總算被放...(恕刪) 太厲害了,之前我被關了2次共21天,也沒拿過證書~不是在樹下和教官卡唬爛,不然就是用遊覽車戴我們去雙園大橋、大坪頂、鳳鼻頭郊遊...只有1天是打靶射擊...印象中好像要滿靶才有證書?是嗎?小成哥果真是神射(攝)手啦
fujida wrote:小成 恭喜第二次榮退...(恕刪) 中秋節~颱風天!不能賞月~只能賞雨...不過還是祝大家中秋節快樂!king_Mobile01 wrote:太厲害了,之前我被...(恕刪) 我怎麼都沒被教召過??已經退伍兩年多了!想到當兵的日子!也滿好玩的!
king_Mobile01 wrote:太厲害了,之前我被關...(恕刪) 只要有打到3發就算合格了。小任子 wrote:中秋節~颱風天!...(恕刪)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規定,教育召集或勤務召集,「於退伍後8年內,以四次為限,每次不超過20日」。第28條規定點閱召集「於退伍後8年內,每年一次,每次以一日為限」。必要時國防部得視軍事需要酌增年限,次數、日數,故退伍後,三十歲以前,如未超過此二規定,皆屬合法範圍。至於四次以後,即列入一般後備軍人列管,直到除役為止,以現在國家暫無緊急危難,兩岸並未發生軍事衝突情況而言,依後備軍人管理規範今年常備兵滿40歲(民國55年出生),預官.士官滿50歲(民國45年次出生)士官長,少校以上軍官滿58歲(民國37年次以前出生)以上即可除役。所以在四次以後,即一般後備軍人列管,期間依國防部對國家局勢的判斷,並對後備軍人的動員應召做測試,故仍有程度大小不同的召集演訓,以負起保家衛國的職責,保障台灣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所以動員召集並無任何年齡次數限制,全憑國家當前局勢情況,而有或多或少的召集。
各位南科的車友, 小弟我要一陣子不能騎車, 因為我的小瓜已經離我而去, 就在上週五凌晨被陌生人給騎走了(在台南市赤崁街), 雖然有監視器且也已經報警, 但應該是找不回來, 現在只好等朋友幫我找尋新車架後在自組一台車了, 所以現在只好先休息一陣子, 等新車組好後再跟大夥一起騎車.
a.so wrote:各位南科的車友, 小...(恕刪) 夭壽,怎麼會這樣?!那個時間聽起來好像是A.SO喝燒酒的時間??看來以後最好車不離身...希望可以失而復得啊因為豆漿濃阿 wrote:請問一下我可以加入南...(恕刪) 歡迎~每週2.4直接到生活館集合就可以了!ps:下雨則自動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