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01好友好
小弟家裡位於一般住宅電梯大樓二樓, 本社區已經九年了
本棟的污水處理室剛好位於我家正下方的地下三樓
污水馬達運作時, 會在我家牆璧發出低頻震動噪音
這聲音白天還不明顯
但是到了晚上就會明顯到讓人心神不寧
整個生活品質變的很吵雜
於是我跑去管委會提案建議改善
也跟著社區主任下去地下室三樓查看
發現污水處理室有兩具大馬達
馬達底部直接鎖死在樓地板上
沒有任何隔震設施
我在網路上有看到一家專門處理低頻噪音防制的公司(快X耐)
不知道有沒有人社區或住戶處理過這類的問題
給小弟我一些建議
拜托各位了
桃園縣政府
工務處使用管理課
服務電話:總機 3322101轉 6110-6114
傳真機:3341478
地 址:桃園市縣府路1號1樓
此外,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16條 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這一條是否也適用?
另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
第 6 條
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
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
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
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
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
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五、其他法令或規約規定事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進入或使用,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
並應修復或補償所生損害。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
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依法處理,當然站得住腳,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無正當理由,未依法處理,顯然影響住戶權益者,可能還要被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36條第5款.第48條第4款參照)
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 11 條 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
,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lychen214 wrote:
請問達人是否有推薦大台北的商家專門會處理汙水馬達、揚水馬達或鼓風機所造成低頻共振的問題,為這問題已經吵到快家庭革命了,請麻煩推薦私訊給我,感謝大家
可以找"彈簧式避振器"這一類的產品,
很多馬達類產品都有看到安裝這一類的產品,
簡單的是用橡膠隔離,
高檔的才用彈簧式避振器,
甚至有空氣彈簧,
以下不是廣告,煩請網管明察了~
參考廠商(固安震企業有限公司)
http://www.ys-air.com/menu-show.php?item=3,
圖片來至廠商網頁


參考廠商(兆山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jsc.com.tw/?gclid=CNv68ois0sgCFQujvQoddu8P0A
相關的產品很多,
可能直接問公司哪種適用比較快,
應該也有配合的安裝廠商.
要簡單處理五金行都有賣橡膠墊,
如果馬達沒有鎖死在地板,
買個幾塊墊在下方或許有用.
圖片來自網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