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近來將面對一個問題,希望版上的先進或是專業人士,可以提供小弟有實際情形的經驗,或是有相關法條可以說明,不論是站在其他住戶,或是小弟的立場都可以,畢竟大家都是鄰居,而且一旦本次住戶決定的模式,將來也會影響,並適用在本大樓日後相關問題的決議.
居住概況:
1.樓況10年,6層樓,共30戶的華廈
2.地下兩層,共25個汽車停車位-地下室不提供機車停用
3.擁有汽車停車位住戶為22戶===>小弟3個,A戶2個,B戶2個,另外18戶1個車位,其餘8戶沒有車位.所以地下室,實際有權使用的戶數,僅有22戶.因為目前大樓旁的路邊很好停車,而實際有停放,進出地下室使用停車位的車數僅有12台=>因為有另外收清潔費,所以可以很確定,
4.小弟今年6月買入,10月入住,目前沒有車,預計明後年才會購車,老婆不會開車
事由:
管委會主委通知,由於近日進出停車位的鐵捲門開啟異常,頻率比之前高很多,所以希望開第三次住戶大會,正式提出表決分攤換修經費,馬達+鐵捲門整批換新..廠商報價約12萬
目前可以想到的,將會有三種提案情況
A.120000/22戶=$5455=>只要擁有車位權狀的住戶,就是共同分攤,一戶5455元
B.120000/25車位=$4800=>小弟3個將付14400,A戶9600,B戶9600,其餘18戶4800
C.120000/12=10000=>聽說這是前一兩年,大部份住戶私底下的想法,
有車位沒有停的住戶比較多,住戶沒有開會表決過,因為鐵捲門也都還可以勉強接受使用.而其中A戶兩個車位都不使用,所以態度是抵死不繳,將來應該也是.
個人想法:
由以上描述,本區目前不缺停車位,而不停地下室的也不少(想省清潔費吧?!),有2個車位,沒有停車,態度又堅硬不繳的A戶,應該還有小弟的前屋主(加A戶共五個車位),所以這也造成了,鐵卷門近兩年,早已狀況連連,有使用的住戶卻隱忍使用,當小弟買屋成交一週拜訪管委會主委時,當時即表示停車場入口的鐵捲門,應該可以修了,你們家是大戶喔,當時還不以為意,沒想到入住一個月後,通知單就來了....哈哈,效率很好,只是幹嘛要等到我搬進來勒...
有句話是怎麼說的,"談到錢后,是人都會扁面的"!小弟想表達的是,已經有接受B案通過的心理準備了,只是有沒有機會,或是有其他比較有實質的理由,或是說法,可以採用A案.....當然C案是看看有沒有"怪咖"會提出,我做不到.14400跟5455,小弟差了近10000,其餘住戶僅差不到700.如果還是表決通過B案,也只能帶著笑,含著小朋友出走的淚接受了.不然勒
所以請教各位,有沒有比較好的想法,或是說法,可以讓我做好準備,參加人生中的第一次住戶大會.
或者是幫我做做表決,如果你是住戶,你會比較同意那一個方案........謝謝大家
感謝你提供的訊息
通知住戶開會時,僅有口頭轉述換修項目,馬達,鐵捲門,廠商大概報價總數,近日應該會先貼在電梯間,有的話再詳細瞭解細項,由於還住不到兩個月,還不是很瞭解整體住戶結構,以及主委的"權力",人看起來是蠻nice的,在還沒有看到細項前,先不論是是否有其他更換的設施(搖控器??),鐵捲門的材質種類,廠商&主委的默契........
我最後還是要面臨,對於目前情況,是否能夠有足夠的說服力提出A案的分攤方式?否則copy六份搖控器開關給我要幹嘛(一戶好像就是給兩個,前屋主是給我兩個)...我想的比較遠的是,這次表決一旦採用B案,將來如果地下室相關費用,我就得出三份.....這才是會讓人頭痛的問題

感謝你又提供了一個可以作為住戶進出參考的依據,但是能不能作為攤平的依據,還是只有交付住戶大會決定了,小弟覺得事情的看法是可以多面的,不同的角度,難免會有不同的立場,所以很感謝"打醬油路過"大你提供的看法
5樓arkshia大你好,
哈哈哈,您的簡短幾行,說明了本大樓住戶,這些年來的情況.按照車位數比例收款,就是B案方式,按照目前實際有在使用的停車住戶,就是C案,這也是這幾年來大多數住戶的想法,反正路邊,巷子,真的很好停,何必停下去付清潔費,到了要大筆修善時,也打著反正我又不停地下室,門開不開跟我有什麼關係,至於主委會正式的提案開會表決,那是因為搬進來的時後,就知道我們是很好配合的好咖了
6樓kuhow大你好,
沒有錯.就數據而言,B方案看起來可能是最公平的,但如果B方案的執行效果不佳呢?就像我前任屋主,以及A戶,甚至B戶,都不願意配合繳的話呢?我們三戶就佔了25分之7.....也就是之前應該是這三戶打著,反正我沒車停,我也不停下去,修與不修,沒什麼影響,所以也才會延宕之今.當然,如果對於表決通過的決議,管委會是有他法律上一定的權利,但是本大樓目前應該是人和為主的相處模式,所以這10年來也才開了三次住戶會議,也有缺繳管理費的住戶,但也沒有任何的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