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天冷
友人的妹妹使用電暖器不慎
致使租來的房子燒了起來
最慘的是那房子還是新的

如今友人也答應賠償
但友人認為有兩點爭議
第一
警報系統已在火燒的很大時才作動
相關事宜已告知大樓管委會
管委會卻推託與建商還沒交接完成
要求友人跟建商談?

第二
管理員發現火災警報認為是誤判
所以自行關閉了火災警報系統
在警報系統第二次運作時
才發現事態嚴重

小弟想請教的是
無庸置疑
錯的的必定是友人的妹妹
但警報器的敏感度不佳與保全公司是否有缺失?

謝謝~
文章關鍵字
屋主有保住宅火險嗎?

boshyuan wrote:
這陣子天冷友人的妹妹...(恕刪)
屋主是一次繳清
據說是沒有保險的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是訴訟上很重要的一個法則.

很多案件,即使你再怎麼有理由,再怎麼委曲,
只要無法舉證,那就已經是輸一半了.

若有辦法舉證, 那就快點去設法保全證據了.....
謝謝大大提醒

感恩~
boshyuan wrote:
這陣子天冷友人的妹妹...(恕刪)

你這篇轉到閒聊版 應該會有比較多人幫忙
SAKIMORI wrote:
你這篇轉到閒...(恕刪)


謝謝~
警報器的敏感度不佳=建商的責任
與保全公司一樣有缺失.

建議資詢律師或法律系的學生...他們才會知道要如何做對自己有利的事... 損壞現場各角度都要拍照存證.
希望成為設計界值得信賴的低調高手.TGDesign.
小弟發表一下淺見

起火原因才是重點

應該探討 是否是機器問題<==連帶責任

還是操作(使用)不慎<===人為問題


另一般大樓裝的是P型總機

並沒辦法 顯示兩次探測器動作時間點 所以 舉證困難

只能看管理員第一次發現有火災訊號

是否有進行查證

及待關閉火警總機至再次開啟時火警動作持續運作 這時間差

管理員是否願意坦白



一般居室內安裝的是 差動探測器(感溫的)

所以探測到火警時 應該是發出明火燃燒了...
室內的感應器, 應該在交屋是已算驗收了, (也經過室內裝修了)
且, 感應器有動作, 而非損壞, 要追究建商責任... 可能較難...

至於管理員, 未善盡管理職責, 延誤通報時間, 大概可以要求分擔部份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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