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 在我們這個全新的社區, 竟然有很多住戶仍然在梯廳裡擺設鞋櫃, 傘架等雜物,
(看了8戶, 只有我家是乾淨的, 其它棟別沒有磁卡無法搭乘電梯)
就連地下停車位也有人在自己車位靠牆處放置小孩的三輪車, 雨傘, 收納箱 ....
一層2戶, 我隔壁新鄰居剛搬來也放了鞋櫃, 穿鞋椅, 她說家裡放不下,
我明白的告訴他梯廳放置私人物品是違法的,
他回答我: 其他住戶也是這樣放 .....
聽說管委會即將成立, 如果絕大部分的住戶都同意在梯間放置鞋櫃,
到時候開住戶大會時, 我會不會寡不敵眾, 就只能接受這樣的結果?
我相信, 同意放鞋櫃後, 將來就會有鞋子, 手推車, 腳踏車等等,
這樣不僅難看, 還會滋生蚊蠅, 早知道這樣我買公寓不就得了....
請問大家, 是否多數人通過放置鞋櫃且管委會同意後, 就等於住戶公約??
還是我能到那裡申訴(新北市)?
我想我可能會成為社區公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