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新社區近來成立管委會,我跟主委反應很多住戶都在公共區域擺放鞋櫃71戶有30戶擺放,

大約30戶尚未搬住進來,

所以我覺得不強制規範未來一定亂七八糟(目前已有人地上門口亂丟鞋或掛傘)…。

但….重點來了主委家也有做鞋櫃11位委員有三分之2人數家門口有放鞋櫃,

整個社區只有我們這戶提出鞋櫃問題,主委叫我要學習群體生活適當的同流合污,

因為有些人的鞋櫃很扯直接連同裝潢做死在公共區域,

我總在想我該服從嗎目前我居住的樓層未發生鞋櫃問題1層共5戶有兩戶未進住,

主委意思是以後每樓層有管制我也去不了別樓層,有點透露出不關我的事….大大們~是我們太執著了嗎

他們在乎大樓外觀鐵窗一致性美觀,那內部亂七八糟就沒關西嗎?

主委說應該帶我去看看帝寶內部,他們更亂…真的也是這樣嗎?

yinyinFIFI wrote:
我們這新社區近來成立...(恕刪)

管人家帝寶怎樣?
重點是公共區域本來就不該擺私人物品...
樓主看來你住到麻煩的社區了...
有鞋櫃的一定聯合起來擺爛,
現在只能靠沒鞋櫃的聯合起來才有辦法吧?

rugbysamz wrote:
管人家帝寶怎樣?重點...(恕刪)


所以如果沒辦法召集住戶抗議就沒輒了嗎.....

yinyinFIFI wrote:
我們這新社區近來成立...(恕刪)


先警告管委會公共區域擺設鞋櫃已經違反消防相關法規..
再不聽就直接去主管的消防單位舉報..
雖說來查的時候都會收進去..
但看一次就舉報一次..
總有一次會遇到對方不在家..就會開罰了..
而且一旦案件成立..管委會也會被罰..
因為管委會沒有負起督導與管理的責任..
(訂定對應的社區規約..以及貼出公告勸導)

但..這種事您不適合做得太明顯..
會變眾矢之的..請小心人身安全..
殺人償命,天公地道。

skuldy wrote:
先警告管委會公共區域...(恕刪)



是阿~我也是這樣想~目前僅我反應想低調都難~我也跟主委反映的

等他們星期三開完會看看吧
yinyinFIFI wrote:
是阿~我也是這樣想~...(恕刪)


真要提..就一定要列席管委會提出臨時動議..
讓這件事在會議紀錄上成案..
(主委不見得會把這個列為"議題"而列入紀錄)
以後要打管委會也會多一個證據..
不過您就是完全站在最前線了..

PS.若是會議記錄貼出來您的提議被搓掉了..
一定要記住一個星期內可以提出異議..讓那個會議紀錄無效..
殺人償命,天公地道。

skuldy wrote:
真要提..就一定要列...(恕刪)


嗯嗯~我會在積極捍衛的~只是很無力~感覺力量薄弱都住的不開心了

看到鞋櫃戶納們多就覺得會有勝算嗎~有人成功過嗎?
照主委的意思~恭喜大大
您可以將家裡的垃圾放在中庭
相信主委會有很大的意見
您只要跟他說忍一下『適當的同流合污嘛』
我跟你遇到同樣的問題, 我們也是新社區大樓, 也同樣擺得亂七八糟, 管委會也是不處理,
後來受不了就去問社區總幹事, 他說問過主委, 但主委回應在管委會會議時有說好,
梯廳是小公, 同層鄰居自行協調好就好, 我就告訴總幹事, 我要去1999申訴.

結果上禮拜發現電梯終於有貼公告請大家把鞋櫃雜物移除, 我觀察好幾天, 根本沒人甩那張公告,
更可惡的是, 公告貼第2天就被人畫了好幾個叉, 還劃破紙張...

上上禮拜已經到市長信箱留言並附上照片, 明明處理時限是6天,
等了6天都沒下文, 打電話去問, 咱們的公務員說事務繁忙,
5/20還在處理4月份的公文, 所以還要等等, 實在很無言....

請問, 要去消防單位舉報是哪裡? 住家最近的消防局嗎?



ddson0125 wrote:
我跟你遇到同樣的問題...(恕刪)


先用這一條:
公寓大廈管理:第十六條
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
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
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
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但開放空
間及退縮空地,在直轄市、縣 (市) 政府核准範圍內,得依規約或區分所
有權人會議決議供營業使用;防空避難設備,得為原核准範圍之使用;其
兼作停車空間使用者,得依法供公共收費停車使用。
住戶為維護、修繕、裝修或其他類似之工作時,未經申請主管建築機關核
准,不得破壞或變更建築物之主要構造。
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
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住戶違反前四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
,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殺人償命,天公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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