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去年12月初的時候因為工作的關係在外地租房簽了一年的約

現在因為家裡有些事要處理,沒辦法待在外地所以就辭職了

當然就打給房東說要提前解約,當初簽約的時候給了一萬二的押金(兩個月)

合約上寫說提前解約只能退給我一個月的押金,所以是六千

現在因為當初搬進來的時候因為熱水不熱,跟房東反映,之後他就請人來換了瞬熱型的熱水器(當初是儲水型的那種)

還有一開始也請房東換了大門的鎖

現在我要提前解約了,房東卻跟我說熱水器跟大門的鎖要跟我收錢

但是一開始換的時候他沒跟我說要錢阿,也沒說會從押金扣

這些都是在電話裡面跟房東說的,我只說這個月到期前會約時間拿鑰駛給他

剩一個禮拜就要到期了,目前正在搬家的狀態

現在我想問說我我要怎麼拿回那六千塊,因為當初在換熱水器跟大鎖的時候根本沒說要跟我收錢





文章關鍵字
跟他說如果熱水器跟門鎖要收錢
你就會把熱水器跟門鎖拆走
因為算是你出錢是你的所有物

至於押金扣六千是合約有載明的 話
就沒什麼立場討回來了
我知道我會被扣一個月的押金6000

如果房東說他扣的錢是師傅安裝的工資,不是熱水器跟大鎖的錢怎麼辦?

先看看你的契約事項
房東如果收東西的費用,即所有權是你的,你可以要求歸還,拆除費用是房東要出(因為下個房客仍可使用)
基本上房屋的器具是甲方要維護,費用不可算乙方身上(如果是定型化的契約的話)
明天會來指細看一下當初的合約內容

謝謝

安安456 wrote:
小弟在去年12月初的...(恕刪)


熱水器是房東的投資
不能收錢

鎖就不一定是房東的投資的
他不出錢
鎖就是你的
你就拔下來帶走
看他要不要付錢

承租期間
房東有義務維修其出租物件
昨天有看了契約

房東如果收東西的費用,即所有權是你的,你可以要求歸還,拆除費用是房東要出(因為下個房客仍可使用)
基本上房屋的器具是甲方要維護,費用不可算乙方身上(如果是定型化的契約的話)

關於這方面的都沒寫

現在也不知道怎麼跟房東談

感覺他會東扣西扣,就是不退我契約上寫的一個月押金
原本就有的設備壞了,房東有維修或更換的義務,所以房東以此作為扣押金的理由太薄弱。
而門鎖卻是版大主動要求更換,在提前解約的情形下,房東要求要另外扣錢,那就要看扣多少,扣3、500作為鎖匠工資,那也就罷了,要是扣整個鎖的錢,那版大可以主張自己把鎖拆走了。
不過版大可以跟房東訴苦一下,畢竟是家中有事,不然正常情況下,實在沒有提前解約的必要。大家好聚好散,和氣生財,避免惡言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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