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三月小弟買下大清城品建案大樓區,並購買B2停車位!不料才過了一年,停車位上方開始產生裂痕,且滲漏汙水⋯⋯妙的是我在B2,上方據說是台電設置的機房,專供社區電力!這表示B1機房的地板已經產生許多裂痕,也不知道是哪來的污水就順流而下,小弟去年底購入的新車就因此遭殃,鈑金出現了難以處理的水痕,深怕日子久了,烤漆也會受損,比停在外面還慘!且漏水部分屬於公設,今年二月向管委會反應,說因內部屬台電設施,需會同台電才可以施工...我納悶的是,B1地板裂痕明明就是建設公司施工不良,跟台電有什麼關係?即便台電管線漏水,積水應該也僅止於B1機房吧⋯⋯如今兩個月過去了,依然沒有下文,反應管委會多次,得到的答案永遠都是聯繫中...管理費小弟從未遲繳繳或少繳,但得到的卻是這種管理品質...
想請教各位大大,遇到這種情況我該如何維護自己權益?萬一車子烤漆受損,是否能求償呢?管委會除了收管理費,要住戶盡義務的同時,難到不需要善盡管理責任?如果情況沒改善,小弟能否拒繳管理費,直到改善後再說呢?還請各位大大協助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