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購入社區中古屋12F,邊間一面牆有兩面玻璃磚 高180/寬90(cm),最近為了通風想換成窗戶。


1. 去電給建管處=> "最好"先經過管委會同意,然後是建築法規45條,
建築物外牆開設門窗、開口,廢氣排出口或陽臺等,依下列規定: 一、門窗之開啟均不得妨礙公共交通。 二、緊接鄰地之外牆不得向鄰地方向開設門窗、開口及設置陽臺。 但外牆或陽臺外緣距離境界線之水平距離達一公尺以上時,或以不能透視之固定玻璃磚砌築者,不在此限,然後室內裝修許可證-> 動到結構在申請。

2. 問鋁門窗業者三家,都說可以拆除做窗戶,而且不會動到既有結構,只是玻璃磚比較難拆,而且這個玻璃磚的位置本來就是已經開洞開好了,裡面就是內崁鋁框了,可能大樓為了一致性才整棟這面都是玻璃磚,而且樓上14~18樓和5-7樓,都有改建成窗戶,也沒有凸出外牆,

我量了一下, 後面跟臨地隔了一條防火巷大概有1.5->3米的扇形寬度和圍牆。

然後最後去問了大樓保全總幹事,他說那些住戶是在他上任之前裝的,現在不行換窗戶,可是老婆很堅持,那我到底是要硬上還是不要?

請各位大大給我建議,非常感謝!
LightKnight wrote:
年初購入社區中古屋12F...(恕刪)


當初玻璃磚可能是因為消防法規與鄰棟間隔不足的關係
建議還是先確認建管處、確定沒有違反建築法與消防法後
管委會我覺得不是大問題。
想請教您,最後有開窗嗎? 可以不吝分享 結果及處理狀況, 我也有同樣困擾,如有打擾請見諒

艾克艾基
wrote:
想請教您,最後有開窗...(恕刪)


你要根據自己的建物條件、情況去確定可行與否。

四年前的文章,要等原PO上來,不切實際;
不如自己請教建築師等專業人士幫忙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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