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你們社區的汽車位有沒有全體住戶自律不停機車的

自律?停車位就是停車位,就是一個停放的空間,沒超出去就是自家的事,這就叫自律。跟美觀有何相干?而

且某些人認為的美觀有何價值存在?某些人是美學大師?美觀某些人說了算?用自己的好惡去判斷並批評這樣

的事,會不會自視也太高了,一直糾結這種一個蘿蔔一個坑的鳥事還得上綱到道德的高度,這是某種莫名強迫

症的症頭嗎?

小沙皮 wrote:
您好, 所以我都反對...(恕刪)


其實我認為汽車歸汽車,機車歸機車是一種很拘泥的想法
如我先前提到公路法將機車也歸類成汽車的一部份,你說公路法跟停車場管理辦法有什麼關係
如果 公路是公路,停車場是停車場, 那我也認同你這說法

然後你也同意大型重機可以停放機車停車位,所以我又找了找
只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有規定大型重機應停放在汽車停車格
但是依照之前的邏輯,道路歸道路,停車場歸停車場,
大型重機應該還算是機車的一種,也是不能停到汽車格裡的,至少他是叫大型重機不是大型汽車

屏除法條上的邏輯,因為大型重機可以上快速道路,所以應該歸類到汽車
那為什麼不是用高速公路做標準而是快速道路
而且之前黃牌重機還不能上快速道路,最近也開放了
所以以前黃牌重機不算汽車,現在就算汽車了!?
而且這都是以公路道路來畫分,依照以上的邏輯,馬路上的事情通通跟停車場管理辦法不相干
汽車就是汽車,大型重機還是重機

總結來說,四個輪子的,你應該認為是汽車可以停汽車格.兩個輪子的,掛黃牌跟紅牌的機車可以停汽車格
兩個輪子的掛白牌跟綠牌的機車只能停機車格 (讓人不解的汽車歸汽車,機車歸機車)
反正所有的規則跟標準都是由你自己解釋,你怎麼說怎麼算,沒有同一標準一體適用的狀況
看在你因為機車被人挪到汽車格而被開罰單,我也能諒解你對機車的偏見

另外,在台北市部分巷道有開放假日汽車是可以停機車格的,而且還可以停好幾個機車格
至於為何開放,個人猜測應是該路段周末停放機車較少,汽車停車需求較大而開放
大家生活的都市跟社區空間都很有限,每個人都不懂變通,找一堆規定卡死自己卡死別人,這樣會比較快樂嗎?

回到主題,汽車車位停放機車問題
既然大家的車位都可以同時停放汽車跟機車,為什麼不在汽車車位裡面再多畫一條線區隔出汽車跟機車車位
而且連政府官員都知道,機車較少的時候,機車停車格可以開放給汽車停車用,社區管理也可以將同一號碼汽車位分隔出五到六個機車車位,讓住戶自己決定在一個號碼的格子內汽車跟機車要如何分配

小沙皮 wrote:
您好, 所以我都反對...(恕刪)


既然我回答了問題,也勞你建議一下,
除了把機車趕出社區,停在社區外圍甚至他人門口,
造成市容雜亂不堪之外,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解決機車位不足的問題?

雖說權宜,但起碼這還是法律許可範圍內的事。
在不影響他人出入,且"絲毫"未損害他人權益的情況下,
居然還能被上綱到道德問題?



wayneliang wrote:
其實我認為汽車歸汽車...(恕刪)


我先澄清我不是對機車有偏見,我是對那個私自搬動我的機車的人不滿,即然機車在汽車格裡被開單,也確實是我的機車,繳罰單我一點意見也沒有!不是我清高,自律而已,法律這樣訂,不想為難執法人員,不希望破壞原來的規則,我沒有怨言!

如果你可以提出一個格子同時滿足多種需求,我當然樂觀其成!不然你又要和我爭論幾個輪子才是汽車了⋯
為執法人多想想,體諒一下,人家格子會劃那麼大一定有他的道理,而不是說反正我買的,我沒犯法,沒礙到他人就好!


Carlos121 wrote:
既然我回答了問題,也...(恕刪)


理由同上了,如果可以想到如何更好的解決之道,那最好!不然,就像現在,權宜罷了!
W大的建議也是可以參考,在原格子內多劃設一個機車格,或是活動式的方法,這都比權宜之計要好太多,至少W大的說明表示他不是只想要權宜而已!

還有,看了以上的討論,你要我給你意見,很抱歉,我的方法你們一定不會接受,一定又認為我無限上綱⋯
小沙皮 wrote:
誰在跟你們談違不違法...(恕刪)



坐車不買票無關自律,那叫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喝醉開車叫公共危險罪,不禮讓行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這些不叫自律,這些叫違法,都是會造成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的事情,所以要法律來訂罰則,跟六十分一點關係也沒有。

捷運裡遇到混身酒味,衣衫不整又滿口三字經的人坐你隔壁、懷孕婦女卻無人讓座......那就是你口中的觀感了,只要是正常人應該都會說沒道德,觀感很差,敢問舉這些例子有連結到汽車格停機車嗎?原來我的車位停機車就叫沒道德了喔?所以我停了機車在停車格會對社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和觀感?道德上除了法律承認的六十分,究竟有何虧欠?頗期待你的回答。


dnsity wrote:
汽車位能自律不停機車...(恕刪)

小沙皮 wrote:
理由同上了,如果可以...(恕刪)


不,我很期待你的回答。
在社區內無法增設停車位,
又不能停在外面破壞市容,
那麼究竟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機車位不足的問題?
我都應你之請回答問題了,
何以如此吝於給我一個建議?

至於W大的方式,也是在汽車格內劃格線,
聽你的語意,似乎這樣就沒有道德問題,
但劃格線也是要區權會同意,
怎麼多了一個劃格線的動作,就沒有道德問題了?
這不是朝三暮四嗎?

alamith wrote:
坐車不買票無關自律,...(恕刪)


推 alamith
上述例子都是會對身邊的人造成影響,
在自己的停車格內停放機車,究竟影響了誰?損害到哪一個人的權益?
這到底是怎麼跟道德扯上關係的?

alamith wrote:
坐車不買票無關自律,...(恕刪)


看來我的表達能力真的很不好,捷運和孕婦連結法律,而後面幾個例子只說明自律,不是討論違法與否,請再看一次,我再重申一次,這都是自律!不會為了一己之私就是自律!我不會為了自己方便,機車去停汽車格,就是我說的自律!

Carlos121 wrote:
不,我很期待你的回答...(恕刪)


你想聽,是否可以先告訴我你們的社區公設比是多少?有沒有中庭或是其他公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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