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stone wrote:
我買了一間社區型的透...(恕刪)
現代人都超無恥的, 下限無極限
你的問題跟我的很像
但你還找得到人
我家是臨路的透天,我門口自有土地車位,有人來佔用都找不到人,因為不一定是鄰居的車
而鄰居是明明自己就有停車位, 就是要佔別人便宜,停別人的車位
fuzzyman wrote:
你真的去報過警就知道,不但告不成,警察也不想開單~
如果真的要移置,你還不能把他的車子弄傷,要不然毀損是一定成立的!
上所也不行,這樣是妨礙自由~
頂多你只能漏氣,拔掉氣嘴慢慢漏,還不能刺破輪胎!
空氣不算物品,所以毀損不成立!
法律都保障這種爛人,唉~


問題是(稅金+驗車)x2,等於每個月租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