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大樓排水管阻塞,一二樓住戶是否有權在未告知其他住戶狀況下私自把自家管路封死?

laparadiso wrote:
抱歉 我再補充一下 我覺得爭議的關鍵在於 大部分人 對於這個情況 當然是不具專業 所以當然直覺會去堵住 因此淹到三樓當然無責 持反對意見的人是注意到原po文有寫到 封管是請水電來做的 水電應該不是靠直覺去堵住吧 依照自身的經驗加其他網友的分享 封管不是唯一 選項 ...(恕刪)

2樓並不是管委會,他自己也沒那麼大的權力。
2樓自己找來的水電,只能處理2樓的管路,2樓水電無權處理共用管路。
要管委會找來的水電,才可以處理共用管路。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請問大家一個問題哦...

小弟最近遇到的情況是...

小弟先前經管委會同意後...先行自費修理大樓公設...

等於是我自己先墊了錢修了大樓的設施....

後來真的申請報帳請款時卻又被刁難...(有附報價單和收據了)

拖兩個月還是沒下文...

財委一直說需要管委會簽准才可以...

錢不多啦...不過就3000塊...算自己的誰都出的起...

就是奇魔子真的很差...  想爭一口氣~


想請問一下....如果這條錢一直申請不下來...我該怎麼辦才好呢..?
(本社區管委會都是一群老人所把持,似乎不甩我這個年輕人

不給我請款...那我以後也不繳管理費了...可以這樣嗎,,,>??
涼麵好吃 wrote:
小弟先前經管委會同意後...先行自費修理大樓公設.......(恕刪)


管委會不是同意了嗎??
過了兩個月.管委會沒有開會嗎?
不然拿收據表單到他們家去各個簽章..
先問一下財務委員需要幾個章

還是要開會...
不然發起臨時動議開個會好了..
遇到不爽.就PO到網路上.有用嗎??
1.二樓是受災戶.反映給管委會+各樓層事不關己.一定是等不及或是管委會處理太慢.二樓只好用這種方式封住排水口..原本三十分鐘可以解決的事...(委會也找了廠商來勘查管線預備做處理).光這種程序就浪費很多時間..

2.二樓是受災戶.災損是不是因為樓上的關係造成堵塞要二樓以上的住戶賠償...

3.三樓變成事後受災戶.只能怪管委會處理慢.造成更大災情..你要賠償找管委會...三樓住戶想找二樓賠償...二樓也可以找以上樓層所有住戶賠償..準備長期花錢打官司吧..不如自己收拾善後..

4.住戶們..大樓有故障要維護需要費用時.大家要事關己..一起來弄妥..這樣才有好的居住環境與向心力..事不關己就是大家都倒楣

5.記得費用直接找管委會出錢.住戶千萬別自己先墊錢..就算有單據..要拿錢也要花時間與被刁難...並不是所有的住戶或管委會都是好心腸.願意掏錢處理..有一兩戶不配合就苦了

看來住大廈麻煩更多也更難解決.

sai-yerp wrote:
1.二樓是受災戶.反...(恕刪)
忍忍忍
請參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475號民事判決。
訴訟起因大約是:公共冷氣排水管線堵塞,樓下把自家冷氣排水孔堵住,樓上淹水跑去告樓下的民事判決。

最後判決內容:
原告主張被告有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之侵權行為,並不符合。被告於將自家之冷氣排水管口蓋住,起因係前述公共冷氣排水管堵塞問題並未經處理,其目的則係免於公共排水管之水流到自宅,被告之行為,並無不法之可言,自不構成民法第184 條第1項前段之侵權行為。
=======================

這個判決起因跟目前的討論串相似,如果因公共管線堵住,樓上因樓下封住自家排水孔而去提起侵權民事告訴,勝算是應該完全沒有,除非能提出證據公共管線堵塞與樓下住戶封住自家排水孔有 "因果" 關係。

若用自家淹水是因為某人把水擋住沒有讓往他家灌,所以告他侵權這種理論來延伸,這樣每次颱風來淹水,大概都會產生上萬件訴訟。

甚至最後出現住在台北的某甲住家因下雨淹水憤而提告住在高雄的某乙:因為乙昨晚吃太多地瓜排氣太多造成溫室效應、地球暖化、護蝶效應...而造成淹水的侵權官司。
是說二樓就該傢俱被淹水外加有觸電的風險, 等管委會跟廠商講好,修好? 二樓有讓受損範圍擴大嗎?沒有, 只是本來該發生在二樓的事改發生在三樓而已, 三樓是因為淹水了, 管委會才有很快的處理動作.再說有人提到了二樓是封私管, 有問題還是在公管. 再這樣說好了, 我家如果都不用水, 將內部水管都封起來了,有人會去告我嗎?
cls7 wrote:
看起來大家回應很熱烈啊 !
我想再把事情經過做一點說明:
1. 一、二樓之前從沒淹過水,這是第一次,並不是之前經歷過許多次,反應無效忍無忍才只能出此下策。
2. 二樓淹水當日三樓不在家,三樓也不知二樓淹水,所以不會有任何防備或自救動作。
3. 二樓淹水當日管委會已找人來看管路,只是當還在勘察地下室管路時,二樓已自己找水電工將水管封死,這時可憐的三樓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等結束了一天疲累的工作後回家才發現淹大水。
4. 三樓回家時水還在一直冒,但並沒有如二樓一樣採防堵方式處理。
5. 二樓說她們找的是甲級水電工,不可能不知道塞住水管後會對其他人造成的影響。
6. 若二樓封水管前可以告知管委會或樓上住戶,管委會應該會有其他的作為(猜測),例如通知所有住戶暫停用水,關閉水塔出水口,請用戶小心污水冒出.......
7. 今天三樓並沒有爭執二樓不可以封水管,爭執的點是,今天二樓做這個動作明知會影響他人,卻不事先或即時告知其他人做防備,全棟大樓除他們自己外,沒人知道他們私下叫水電來是要封水管而不是通水管。(我個人覺得就算沒法律責任,道德上也很難稱的上是高尚)

以上的過程提供大家參考,若大家仍認為二樓此行為是社會楷模,我想三樓也只能修正自己想法了.....

二樓處理方法出於無奈, 社會楷模當然是談不上,

但管委會的作法就很值得借鏡了, 我們社區之前的物業總幹事滿有經驗的, 收到通知後, 會通知整棟大樓還在家的住戶停止用水, 不在家的電話聯絡, 這才能有效控制災情, 而不是跑去查管線, 不管二樓死活, 讓該戶自生自滅, 這時有經驗跟無經驗就差很多了.
yk2859 wrote:
以上論調 很難被認...(恕刪)
版主住的樓應該蠻高的, 我是指真的房子,
請問排水管路是否有類似逆止閥這類的東西可以裝?
不管住哪一樓看到水管冒水當然是先堵起來阿! 難道是讓她繼續冒水嗎? 又不是笨蛋! 也無關自私與否吧!

這就像有個殺人犯在你眼前,你當面跟他說先殺了我吧! ...........

無論是誰應該當下都是先讓自己安全逃離再說吧......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