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要立法大樓可設置隱形鐵窗囉~

管委會禁裝鐵窗 王育敏提修法:家有12歲以下幼兒不受限


康仁俊

2012年8月22日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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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康仁俊/台北報導

針對社區管委會經常以妨礙美觀為由禁止社區住戶拆除防墜設施(鐵窗),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今(22)日表示,為了維護安全,因此她將提案修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民眾家中有12歲以下子女者,在不涉及違建的前提下,在外牆開口或陽台設置不妨礙逃生的防墜設施,將可不受社區規約或管委會決議的限制。

根據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住戶若要在大樓外牆面加裝隱形鐵窗或其他防墜設施,必須受社區規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限制,另依據「公寓大廈規約範本」,如果公寓大廈家中有12歲以下的住戶,外牆開口或陽台可以設置不妨礙逃生或不得突出外牆面的防墜設施。

王育敏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質疑,「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的限制規定將可能使幼兒墜落地面造成重大傷亡,而且形成社區美觀凌駕於兒童安全之上,至於規約範本根本不具法律拘束力,也無法阻擋社區管委會的決議,極度不合理。

王育敏說,她將提案修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的規定,讓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的住戶,不論是房屋所有權人或是承租者,只要在開口部或陽台設置不妨礙逃生的防墜設施者,都可以排除第八條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的相關規定。
對於王育敏的提案,營建署及內政部兒童局長官員都表示「樂觀其成」。
台灣 是個 別人家小孩死不了的國家

立法 總是要等到 死了好幾個 才會左拖右拖 拖個數年再來

只有重要人士名人 掛了 才有可能 立法速讀 強制執行
明明裝在室內就可以保護小孩安全且兼顧社區外觀,但是就是不要裝在室內,然後一直跳針說小孩安全很重要!在這些人心裡似乎室內美觀比自己小孩安全重要。
應該要給社區一點自主空間,比如可以限定樣式和規格..影響外觀不是因為裝鐵窗,而是缺乏設計規畫..(順便問一下,裝室內要怎麼開窗啊)
Gamestar wrote:
應該要給社區一點自主空間,比如可以限定樣式和規格..影響外觀不是因為裝鐵窗,而是缺乏設計規畫..(順便問一下,裝室內要怎麼開窗啊)

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就規定規約可以另行規定(就是社區自主空間),但是會想修法就是在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上無法說服其他人,又不想裝在室內,才想要修法。

至於裝室內要怎麼開窗?為什麼不能開窗?除非把窗釘死,裝鐵窗或是其他限制開窗大小的安全防護裝置在室內,開窗時"比較不方便",但跟"小孩子的安全比,小小的不便"又算什麼呢?


很多人都誤會室內與室外的差異,看圖比較準,請問這張照片算室內還是室外呢?

ps,我去現場看過,約15米肉眼就看不太到了,視力好一點的或許可以,但20米就真的看不出來了~
ttacess wrote:
ps,我去現場看過,約15米肉眼就看不太到了,視力好一點的或許可以,但20米就真的看不出來了~

低樓層裝就看的一清二楚,跟大樓相接的橫條更是清楚,不過是否開放裝設這都是各社區規約可規範的,明明不用修法,去說服社區的鄰居就可以的事;如果說服不了,還可以裝在室內,一樣可以防墜。
這沒什麼爭議吧!

反正現在大樓管委會對隱形鐵窗也不是管的那麼嚴格

至少我問到和看到的都不反對!

家中有小孩的的還是要注意安全比較好

如果你硬要裝一個會被人家公幹的鐵窗, 那被拆掉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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