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仁俊
2012年8月22日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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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康仁俊/台北報導
針對社區管委會經常以妨礙美觀為由禁止社區住戶拆除防墜設施(鐵窗),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今(22)日表示,為了維護安全,因此她將提案修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民眾家中有12歲以下子女者,在不涉及違建的前提下,在外牆開口或陽台設置不妨礙逃生的防墜設施,將可不受社區規約或管委會決議的限制。
根據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住戶若要在大樓外牆面加裝隱形鐵窗或其他防墜設施,必須受社區規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限制,另依據「公寓大廈規約範本」,如果公寓大廈家中有12歲以下的住戶,外牆開口或陽台可以設置不妨礙逃生或不得突出外牆面的防墜設施。
王育敏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質疑,「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的限制規定將可能使幼兒墜落地面造成重大傷亡,而且形成社區美觀凌駕於兒童安全之上,至於規約範本根本不具法律拘束力,也無法阻擋社區管委會的決議,極度不合理。
王育敏說,她將提案修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的規定,讓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的住戶,不論是房屋所有權人或是承租者,只要在開口部或陽台設置不妨礙逃生的防墜設施者,都可以排除第八條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的相關規定。
對於王育敏的提案,營建署及內政部兒童局長官員都表示「樂觀其成」。
Gamestar wrote:
應該要給社區一點自主...(恕刪)
怎麼開?
請看本棟60樓,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35&t=2337885&p=6#30560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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